2020年沅陵县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奖补专项资金(茶叶种植保险)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yuanling.gov.cn 发布时间:2021-12-06 14:50

2020年沅陵县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奖补专项资金(茶叶种植保险)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湖南财正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二〇二一年六月



2020年沅陵县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奖补专项资金(茶叶种植保险)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规范资金管理行为,进一步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提升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水平,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20〕7号)、《沅陵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沅财绩函〔2021〕79号)、《沅陵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沅陵县2020年度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沅财金〔2020〕62号)等文件精神,受沅陵县财政局委托,湖南财正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我所”)对2020年沅陵县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奖补专项资金(茶叶种植保险)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预算支出概况

2020年年初,沅陵县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茶叶种植)保险奖补专项资金项目本年度计划承保茶叶种植面积8.588万亩,省级财政补助40%,金额为206.11万元;县级财政补助10%,金额为51.53万元;其余50%由农户自己承担,金额为257.64万元;2020年9月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茶叶保险纳入中央奖补试点范围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财金〔2020〕55号)文件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起,将茶叶种植保险纳入中央奖补试点范围,承保茶叶种植面积由原先的8.588万亩调整为11.4493万亩,沅陵县为国家贫困县,茶叶种植保险保费构成比例调整为:中央财政补助30%,金额为206.09万元;省级财政补助30%,金额为206.09万元;县级财政补助5%,金额为34.35万元;其余35%由农户自己承担,金额为240.44万元。

(二)预算资金管理情况

1、资金总体情况

2020年6月22日《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20年农业保险第一批省级财政保费补贴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0〕88号)安排农业保险项目省级财政指标额度729万元,其中206.09万元用于沅陵县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茶叶种植)保险奖补项目;

2020年11月8日《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20年第二笔中央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0〕270号)安排农业保险项目中央财政指标额度368万元,其中206.09万元用于沅陵县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茶叶种植)保险奖补项目;

根据县财政2020年4月21日调整《2020年农业保险实施方案情况明细表》安排县级财政补贴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茶叶种植)保险奖补资金34.35万元,各级财政安排补贴共计446.53万元;农户自缴茶叶种植保险保费240.44万元(截至2020.10.29日第一批承保农户缴纳茶叶种植保险保费60.11万元,截至2020.11.30日第二批承保农户缴纳茶叶种植保险保费180.33万。)。

2、资金使用情况

怀化市沅陵县财政局于2020年12月24日支出446.5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支出206.09万元、省级财政资金支出206.09万元、政策性农业保险县级配套资金支出34.35万元)。

3、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拨付<湖南省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金〔2017〕74号)第三十一条规定:市州、县市区财政部门应依据农业保险的承保进度和签单情况,在收到同级承保机构的拨款申请后,及时足额拨付补贴资金,不得拖欠。

为进一步规范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沅陵县财政局制定了《沅陵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沅陵县2020年度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沅财金〔2020〕62号),对资金的使用做出相关明确规定,要求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规定进行核算,严格执行“五个严禁”,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二、项目组织实施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

1、组织领导

县人民政府成立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和分管农业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农业农村局(茶叶办)、县金融改革办、县气象局、中国人保财险沅陵支公司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县财政局),由县财政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级各部门要广泛动员,提高认识,营造良好的农业保险工作环境。各乡镇要成立相应机构,由各乡镇长负总责,分管农业领导具体抓,成员由相关站所负责人和各行政村协保员组成。

2、部门职责

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分工,履行职责,相互配合,共同把农业保险工作落到实处。财政、金融改革部门要高度重视农业保险工作,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主动性,加大对农业保险工作的监管、检查、审核力度,杜绝虚假承保和理赔,严禁套取保费补贴资金。要指定专人认真核实季度报表数据,避免出现虚假和错误数据。农业部门负责提供相关承保基础信息和承保标地的确认,协同做好农业保险灾害鉴定和查勘定损工作。气象部门负责及时分析天气形势,预报可能出现的农业灾情,及早防范、减少农业损失。在灾后及时提供气象灾害证明资料,以便后续理赔服务及时跟进。县监察局、县审计局负责监管保费补贴资金的安全使用,以及农业保险工作中违规违纪的查处,确保农险市场健康发展。

(二)承保情况

1、投保规模及面积确定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公开竞争性遴选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湘财金〔2019〕41号)文件要求,通过开展公开竞争性遴选,根据沅陵县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结果确定2020年沅陵县茶叶种植保险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沅陵县支公司承保。 

根据沅陵县2020-2022年度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项目合同协议书,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沅陵县支公司茶叶种植保费规模为515.28万元,且合同协议书规定保费规模及费率统一按湖南省财政厅下发的最新文件执行,金额具体以实际参保数量计算。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茶叶保险纳入中央奖补试点范围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财金〔2020〕55号)文件要求,茶叶种植保费规模由原先的515.28万元调整为686.96万元;承保片区为大合坪乡、二酉乡、官庄镇、火场乡、荔溪乡、麻溪铺镇、盘古乡、清浪乡、沅陵镇、北溶乡、借母溪乡、明溪口镇、七甲坪镇、楠木铺乡、杜家坪乡、马底驿乡、筲箕湾镇、凉水井镇、齐眉界林场、肖家桥乡、五强溪镇等21个乡镇及太常和深溪口两个便民服务中心。

2、承保流程

(1)投保方式。根据投保品种和规模,采取集体投保或个人投保方式。(2)信息收集。承保前,由乡、村组织相关人员和村协保员上门采集投保人保险标的及数量等相关信息,交乡镇农服务部门核实、汇总,报标的主管部门审查。(3)验标承保。保险公司组织人员对承保标的进行验标,收取个人保费,并将相关信息公示。(4)补贴资金申请。根据农户(经营户)承保情况,保险公司编制补贴资金汇总申报表,注明保险区域、品种、数量和补贴资金额,连同资金申请报告、农户保单等资料,经主管部门审核后,向县级财政部门申报。

承保机构在“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下展业承保,严格执行“见费出单”制度,先收费、后出单;执行农户自愿投保,县财政根据农户自缴回单,补贴相应比例保费。执行投保公示制度,投保情况在行政村进行张榜公示,并由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本人签字(可电子签名)确认,特殊情形可以由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直系亲属,或投保组织者代为办理。由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直系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同时注明其与被保险人的关系;由投保组织者代为办理的,应提供被保险人的授权委托书。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乡镇农业工作机构或者村民委员会对分户标的投保清单进行审核并盖章确认。

(三)保费收取

沅陵县财政部门在各保险机构申请农业保险保费补贴之后,“自下而上”对保险机构、乡镇、行政村进行层层落实,并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乡镇进行现场走访核实,确保农业保险补贴保费申请数据与农户实际种植及投保数量真实可靠。并制定了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建立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预决算制度,做到“一年一结”。建立了保费补贴备查账,及时反映补贴资金收支余情况,杜绝保费补贴出现截留、挤占、挪用等现象,做到保费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和专款专用。

(四)理赔管理

1、报案。保险责任事故发生后,以集体名义参保的,由集体收集汇总相关情况,经协保员核实,县级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向承保公司报案。农户(经营户)个人单独参保的,由农户直接向承保公司报案。

2、现场勘查定损。接到报案后24小时内,保险公司组织协保员、部门技术鉴定人员到现场勘查、确认受损情况,在现场核定好受灾面积后,并将受灾品种、面积、程度及赔偿金额等相关信息公示。

3、理赔。保险公司根据农户受灾情况、相关部门鉴定结果等计算确认理赔金额,通过农户“一卡通”或银行卡直接将理赔金汇入个人账户。

4、整理归档。保险公司将理赔资料整理归档,妥善保管。

三、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开展第三方重点绩效评价,全面了解、分析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和项目实施等情况,严格项目申报、审批、实施、验收及后期管护等程序,规范资金分配、使用及管理等,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抽调专人成立了重点绩效评价工作小组,联系了相关部门和单位,确定了实施时间。

2、实施情况。一是收集、检查项目资料。收集项目的相关政策制度文件、资金拨付明细、项目申报、审批、实施、结算等资料;核查相关制度是否完善,项目申报、审批、实施等程序是否合规,资金拨付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存在截留、挪用等情况;二是审查核实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佐证资料,采集了相关数据,核查了资金使用、相关制度落实等情况;三是形成评价报告。通过对相关资料进行综合分析,按照确定的评价指标和标准,得出评价结论,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四、项目绩效完成情况

(一)项目产出

1、理赔兑现情况

根据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沅陵支公司提供的茶叶种植保险理赔清单,截至2021年6月21日共受理案件数75个,已结案件数68个,已报案件总金额296.06万元,已结案件总金额539.95万元,理赔结案率为136.52%。

2、保险覆盖情况

2020年沅陵县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奖补专项资金(茶叶种植保险)项目承保面积为11.4493万亩,茶叶种植面积为13.00万亩,保险覆盖率为88.07%。

3、杠杆效应情况

根据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沅陵支公司提供茶叶种植农业保险承保明细,截至2020年12月31日累计收取中央财政投入资金206.09万元,省级财政投入资金206.09万元,县级财政投入资金34.35万元,共计446.53万元;总投保亩数为11.4493万亩,根据保额2000元/亩计算,茶叶种植保险保障总金额可达22,898.60万元,杠杆放大倍数51.28。

4、保障水平情况

根据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沅陵支公司提供茶叶成本表统计,2020年县茶叶种植保险投保亩数为11.4493万亩,根据保额2000元/亩,茶叶种植人工培管成本1400元/亩,山地租赁成本200元/亩,肥料成本1000元/亩,共计成本2700元/亩,保险保障水平74.08%。

(二)项目效益

1、农户受益情况

根据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沅陵县支公司提供的茶叶种植保险理赔清单,截至2021年6月21日共受理75户茶叶种植保险理赔案件,其中已结案68户茶叶种植保险理赔案件,理赔总金额539.95万元;农户自缴保费总金额为105.39万元,农户受益度为5.12倍。

2、促进生产集约化水平

根据县财政提供的2019年农业保险财政保费补贴确认表统计,2019年茶叶种植投保户数为196户,投保面积为8.5834万亩;根据县财政提供的2020年农业保险财政保费补贴结算表统计,2020年茶叶种植投保户数为147户,投保面积为11.4493万亩,生产规模增长率为77.85%。

3、支持贫困地区发展

沅陵县为国家贫困县,根据县财政提供的2020年农业保险财政保费补贴结算表2020年茶叶种植投保面积为11.4493万亩;占县该试点险种总投保面积(11.4493万亩)100.00%。

(三)农户满意情况

项目现场采取随机抽查的形式对60户农户进行了问卷调查,根据2020年沅陵县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奖补专项资金(茶叶种植保险)问卷调查结果显示,一是50.00%农户对茶叶种植保险政策全面了解,46.67%农户对茶叶种植保险政策部分了解,3.33%农户对茶叶种植保险政策不了解;二是农户对保险公司的服务满意度为100.00%。

五、评价结论

根据2020年度沅陵县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奖补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从项目补贴目标、计划过程、资金管理、组织实施、监督检查、项目产出、项目绩效、农户满意度等方面进行总体评价,综合评分89分,评价等级为“良”。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绩效目标管理不到位

县财政对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项目设置了整体绩效指标,但未按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奖补专项单独设立具体绩效目标。

(二)承保机构理赔制度执行不到位

一是经抽查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沅陵县支公司理赔资料,发现被保险人李本良,因受到自然灾害产生茶叶种植损失,于2021年3月30日报案,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沅陵县支公司于2021年4月6日安排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勘察,2021年4月7日-2021年4月13日进行定损公示,2021年4月14日-2021年4月20日进行理赔公示;实际付款时间为2021年5月19日,未按规定在确定在接到报案后24小时内进行现场查勘;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协议后,未在10日内将应赔偿的保险金支付给被保险人。(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沅陵县支公司沟通了解到未及时进行现场查勘及付款给被保险人主要原因为:①被保险人相关资料未及时提供,②2021年3月沅陵县受雹灾影响,大部分承保户茶树受损,且分布较散。)

二是县财政局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工作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对承保机构考核并指出保险机构存在政策宣传欠深入及理赔不及时的问题,但承保机构未及时整改落实。

(三)部分项目产出及效益有待提高

一是根据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沅陵支公司提供茶叶成本表统计,2020年县茶叶种植保险保额2000元/亩,茶叶种植人工培管成本1400元/亩,山地租赁成本200元/亩,肥料成本1000元/亩,共计成本2700元/亩,根据测算,保险保障水平为74.08%;二是截止绩效评价日出险农户总数量为68户,获得的赔款总金额为539.95万元,出险农户自缴保费总金额为105.39万元,农户受益度为5.12倍。

(四)政策宣传不透彻

项目现场采购随机抽查的形式对60户农户进行了问卷调查,根据2020年沅陵县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奖补专项资金(茶叶种植保险)项目问卷调查结果显示,50.00%农户对茶叶种植保险政策全面了解,46.67%农户对茶叶种植保险政策部分了解,3.33%农户对茶叶种植保险政策不了解。

七、相关建议

(一)加强绩效目标管理

加强项目绩效目标设立管理,严格按项目进行绩效目标的设置与申报,为项目绩效的评价与考核提供重要依据。

(二)加强项目监督管理

严格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工作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加强对承保机构的实时监控管理,对于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分析并整改,规范承保机构经营行为,促进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

(三)加强项目产出与效益监督管理

1、加强对项目产出的实时监控管理,加强农业保险产品与服务创新,改善承保工作,合理保障项目的产出。

2、严格对承保机构在农业保险业务办理过程中服务质量、服务效果、内控管理等进行全方位考核,提高农户受益度,促进生产集约化。

(四)加强政策宣传

承保机构要加大宣传力度,多途径、多形式开展农业保险政策性保险内容宣传,增强农户的了解、信任及参与度,推动县农业保险工作顺利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