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yuanling.gov.cn 发布时间:2017-04-28 08:41
沅陵县房产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本单位为副局级事业单位,隶属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全县房地产市场管理、房屋物业管理、房改房建、保障性住房建设及房产税协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为局机关本级。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机关基本运行经费、协税护税专项工作经费、房产交易专项工作经费。
1、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收入645.09万元,其中经费拨款452.52万元,纳入公共预算的非税收入拨款14.43万元。经费拨款较去年增加201.32万元,一是因政策调整人员工资增加,二是财政拨公务费增加,三是房产交易收费大部分取消,县政府为确保工作正常运转,安排房产交易工作专项经费180万元;纳入公共预算的非税收入拨款较去年减少18.35万元,主要是因为政府机构改革,房屋权属登记业务划入县不动产登记局管理,相应非税收入减少。本年度收入预算资金缺口较大,需列支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结转资金178.14万元。
2、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支出645.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8.09万元,项目支出457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344.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0.8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工资标准提高;项目支出增加334.1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本单位为确保本年度协税护税工作按时完成,加大了工作力度,投入的工作经费相应增加,二是县政府为保障房产交易工作顺利开展,安排专项经费18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66.95万元,加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结转资金178.14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188.09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
1、协税护税工作专项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277万元,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办公设备购置费、房产税收一体化网络建设费等。
2、房产交易工作专项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180万元,因房地产交易服务中心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房产交易收费因相关政策大部分取消,为确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县政府安排专项工作经费180万元。
五、其它主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6万元,与2016年相比,没有增加或减少。
2、“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说明信息。
2017年度本单位“三公”经费预算22.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6.2万元,车辆运行费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元。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将根据县里厉行节约的相关文件规定,严格控制接待范围和标准。
3、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单位采购预算总额67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1 万元、办公耗材1万元、办公大楼维修费25万元、房产税收网络一体化建设30万元、商品房“两证一书”印刷费10万元。
4、公开表格11张
按公开要求,本次应公开11张表,本年度预算经费中没有涉及政府性基金,因此《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为空白。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17年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
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