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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陵县2020年度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沅陵县财政局
(2021年2月3日)
我县2019年8月正式设立预算绩效评价股以来,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取得积极成效。根据省财政厅制定的财政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考核细则,我县绩效管理工作自评为103分。现将我县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如下:
一、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一)及时召开全县预算绩效管理相关会议
分别召开了一年一度的财政预算编制会、全县财政工作议、财政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填报审核布置会议等,明确了财政绩效管理的工作思路和主要任务:一是抓好绩效目标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二是建立绩效运行跟踪监控机制,强化预算执行。三是落实绩效评价责任,客观评价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四是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发挥绩效评价的应有作用。
(二)全面推进绩效目标管理
1.部门整体支出和专项支出绩效目标申报。按照省、市预算绩效目标管理要求,印发了《沅陵县财政局关于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的通知》(沅财绩函〔2020〕39号),要求全县县直单位和乡镇在编制年初预算同时申报专项支出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未按规定要求编制绩效目标的,不予进入预算编审流程;无绩效或低绩效的项目,不予列入预算或调减预算。按照部门预算编制程序“二上二下”的要求,对所有绩效管理项目全面审核,并将审核通过的绩效目标以文件形式批复到单位。2020年,我县124个县直预算单位及乡镇基本做到了绩效目标随部门预算一同上报、一同审核、一同批复,实现了绩效目标部门全覆盖和财政预算资金全覆盖。同时将绩效目标随同预算一并予以公开。
2.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2020年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湘财绩〔2019〕5号)文件要求,印发了《沅陵县财政局关于认真做好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填报审核工作的通知》(沅财绩函〔2020〕40号),积极组织各扶贫相关责任单位,按照“谁申请资金、谁填报目标”的原则,对所有用于扶贫项目的财政资金,包括中央、省级和县级用于产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就业扶贫、危房改造、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生态扶贫、基本医疗、社会救助、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光伏扶贫、旅游扶贫、文化扶贫等项目资金填报了财政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表,绩效目标管理实现了全覆盖,为实现扶贫资金全过程监控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推行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管理机制
对照《沅陵县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管理办法》,印发了《沅陵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财政支出预算绩效运行跟踪监控工作的通知》(沅财绩函〔2020〕116号),并根据通知要求积极组织124个预算单位525551万元财政资金执行情况进行运行跟踪监控。对2020年的项目执行情况、绩效目标实施程度、资金支出制度和使用情况、项目绩效与预期目标偏差情况进行了预算单位自行监控和财政部门重点监控,此项工作的开展对进一步加强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防止挤占、截留、挪用、损失和浪费,保证项目资金按规定用途使用、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
(四)组织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
1.部门整体支出和专项支出绩效评价。下发了《沅陵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专项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沅财绩函〔2020〕71号),由绩效股牵头各股室配合对全县138个县直预算单位及乡镇(2020年机构合并后是124个单位)开展了部门整体支出和专项支出绩效自评,并写了部门整体支出的绩效自评报告和专项资金评价报告,实现了绩效评价全覆盖,强化了部门绩效评价主体功能。我县将各单位(除涉密单位外)的自评结果在沅陵政府网站进行了公开。遵照省厅意见,我县财政局和审计局已达成共识,初步建立了财审联动机制。
2.重点支出绩效评价。下发《沅陵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沅财绩函〔2020〕115号),聘请第三方机构对2017-2019年度扶贫资金进行绩效评价,协同监督股下达2020年度财政监督检查计划,针对财政政策“禁捕退捕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采取检查、调查、监控与调研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听取行政主管部门、项目单位的建议和意见,现场调研,实地查看,收集、整理项目单位财务信息和资料的方式,扎实有效开展财政预算绩效评价工作。通过绩效评价,各单位逐步树立了绩效理念,对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的态度逐渐由“被动接受”变为“主动实施”,部门自我约束意识及责任意识明显提高。
(五)落实绩效评价成果应用
为提升评价影响,提高评价质量,多途径推进结果应用,我们建立了绩效评价结果反馈机制,下发《沅陵县财政局关于2020年度财政资金绩效综合评价结果运用的建议》(沅财绩〔2020〕170号),针对绩效评价报告中发现的问题,要求被评价部门和单位在规定时间整改到位,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并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编制挂钩,作为新一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对绩效优的项目,财政予以优先支持,对绩效差、整改不到位的预算项目给予调减直至取消。
二、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全面实行预算绩效欠力度。绩效监管力需进一步提高,目前重点关注的都是事前评估和事后检查,对事中的过程控制介入较少,难以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纠正。双方开展绩效监管的对象也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对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保基金预算涉及不多,难以对“四本预算”的绩效管理情况进行总体评价。
2.绩效评价难以全面到位。财政资金绩效考核所涉及的资金量大,涉及的项目多,真正要考评起来就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目前县级财政资金绩效考评的人员力量跟不上,缺乏专业人才,加之我县面积太大涉及面广,也难以全面考核到位。所以在实际考评工作中往往以部门考评申报为主。
3.财审联动机制需加快推行。目前,我县财政局与审计局只初步设立了财审联动机制,相关工作开展缓慢,不利于我县预算绩效管理整体水平的同步提升,需加快建立覆盖全县财审联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4.绩效考核评价结果难以运用。通过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进一步强化财政支出管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盘活存量,用好增量,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财政资金分配和管理体系,以达到提高政府绩效的目的。目前财政绩效资金考核,仅仅满足于上级工作的基本要求,没有制定出考核相对奖罚制度,没有将考核结果进行认真的总结利用,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目的难以全面达成。
三、下阶段工作思路
1.着力推广预算绩效评监管范围。对照中央和省里文件要求,健全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将“四本预算”全部纳入绩效监管范围;综合运用一体化信息平台和大数据分析手段,加大事中介入、过程控制力度,提高发现和处理问题的及时性、准确性。
2.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全面实行绩效预算就是要将各部门的资金与工作挂起钩来,政府可根据各部门的绩效考评结果给予相应的奖惩。
3.发挥绩效管理约谈问责机制作用。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不够主动,绩效评价发现问题、达不到绩效目标或绩效评价结果较差且不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预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对单位主要负责人约谈问责。
4.部门联动,形成绩效评价工作合力。财政绩效评价是一个系统工程,其主体应该包括政府的财政部门、审计机关、人大、政协等立法机构和监督机构,还应当包括相关专业人员(第三方中介机构)和社会公众。只有各个相关主体都参与进来,才能摆脱当前财政部门单打独斗力不从心的局面,不断夯实财审联动根基,才能形成更好的工作合力,促进绩效评价工作成效。
我县的财政预算绩效工作在省级评先机制中获得二等奖,这是省厅对我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成绩的肯定,我们将再接再厉,严格按照省市的要求,在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基础上,做到科学、标准、精简、具体,着力打造财政、审计、部门、中介四支优秀队伍,使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发挥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