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县“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

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yuanling.gov.cn 发布时间:2022-02-15 09:27

沅陵县“十四五”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沅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根据省、市、县“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要求,主要阐明“十四五”时期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政策措施,是未来五年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要指导性文件。规划期为2021年至2025年,远期展望至2035年。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不平凡的五年。五年来,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聚焦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主要目标任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攻坚克难、稳中求进,全面完成了“十三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各项目标任务。稳就业工作成效显著,就业局势保持稳定,就业规模不断扩大,就业结构持续优化,就业质量逐步提升,重点群体就业平稳。全县新增城镇就业 2.2万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 3.1万人;全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规模稳定在 18万人左右;全县就业培训1.4万人次;城镇登记失业率为 3.43%,控制在4.5%以内。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持续深化,覆盖范围不断扩大,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实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全面落地,职业年金稳妥入市运营,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和人力资源基础信息库建设如期完成。基金监管风险防控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管理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总人数35.6万余人,企业养老保险总参保人数4.4万余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总人数2.1万余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5.4万余人,工伤保险实现省级统筹,工伤保险参保人数 17.2万余人。企业职工退休人员人均养老金从1960元/月增加到2544元/月,增幅达29.8%;失业保险待遇从875 元/月增加到1098 元/月,增幅达23.4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从75元/月增加到113元/月,增幅达50.7%。人事制度改革稳步推进,高素质人才队伍建设持续加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服务及基层人才引聚成效显著。我县共有专业技术人才8746人(含人才事代理和临聘人员),其中教育系统4340人,医疗卫生3037人,文化体育、农、林、工程等其它行业1369人。实施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累计完成职业技能鉴定 0.96 万人次,完成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 1.38万人次。劳动关系更加和谐,劳动者权益得到有力维护,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不断深化。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90%以上,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结案率97%。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扎实推进,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基本健全,共为7000名农民工追回工资9660万元。行风建设持续改进,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提质升级,推动“人社信息化”转向“信息化人社”,基本实现数据与系统在县级集中,全县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47.8万张。人社脱贫攻坚卓有成效。以巩固就业扶贫成效专项行动为抓手,推动18万贫困劳动力实现就业,8.6万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员(不含失联等特殊情况)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100%,实现了应保尽保。主动高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展现良好人社风貌。2020年,为应对疫情影响,帮助县内企业尽快实现复工复产,成立了县长任组长的沅陵县复工复产领导小组,并制定了《沅陵县规模企业和重点项目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并建立“一企一案一专班”的工作机制,加强重点企业复工复产组织领导。按上级精神实施社会保险费“免减缓降”政策,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全年共为企业减负3363.78万元。“十三五”时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持续快速发展,在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劳动监察等方面取得了新进展,规划主要目标任务完成进度符合预期,推动了我县人社事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十四五”时期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参与者、社会管理的重要执行者、公共服务的重要提供者、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维护者,要立足国情县情,着眼发展需要,顺应人民期盼,深刻认识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十三五”时期,县委、县政府更加重视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和就业优先战略,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为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强保证。随着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各项改革特别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人口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人民群众对民生改善的期盼更加多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面临着诸多挑战。就业总量压力依然存在,结构性矛盾更加突出突出;社会保障体系在体现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等方面有待加强,扩面征缴空间缩小,基金平衡安全运行压力增大;人才总量和总体水平与人才强县、创新驱动战略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制约人才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障碍仍然存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目标和方向有待进一步明确;国际贸易格局演变、产业转型升级、新业态发展给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出了新挑战;人社公共服务与人民群众的期待尚有差距;创新能力不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较大,民生保障存在短板。

必须深刻认识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带来的新特征新要求,深刻认识错综复杂的国际环境带来的新矛盾新挑战,准确把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常态。增强机遇意识和风险意识,保持战略定力,认识并把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律,发扬斗争精神,树立底线思维,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顺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积极发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职能作用,坚持实事求是,科学确定发展目标,聚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突出短板和薄弱环节,抓住机遇、趋利避害,集中资源、精准投放,着力推进高质量发展,不断开创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新局面。

二、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 深刻把握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人社为民、惠及全民,服务高效、保障有力”的工作思路,突出“促进就业稳民生、社会保障惠民生、开发人力提民生、劳动监察护民生”的工作重点,实现“工作上水平、服务高质量、成效更明显”的工作目标,为奋力谱写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沅陵新篇章贡献力量。

(二)基本原则。

1.党建引领,服务大局。坚持把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根本保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准确把握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从国情、省情出发,把新发展理念贯穿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全过程,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的支撑保障作用,为实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提供保证。

2.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共同富裕方向,促进社会公平,增进民生福祉,在发展中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为民服务水平,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坚持高端引领、创新驱动,优先开发人才资源,优先调整人才结构,优先保证人才投资,推动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创新取得突破性进展,加快建设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的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高技能人才队伍,最大限度激发创新创业活力。

3.夯实基础,深化改革。坚持系统观念,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坚持全省一盘棋,更好发挥系统积极性,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注重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挑战,实现发展质量、结构、规模、效益、安全相统一。按照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深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制度改革,破除制约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的体制机制障碍,持续增强发展动力和活力。

4.依法行政,促进公平。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深入推进全面依法行政,有效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建立更加公平的社会保险制度,合理调节工资收入分配,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合理调节各方面利益关系,促进社会公正和谐。

(三)主要目标。

二○三五年远景目标:到2035年,我国将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将更加科学完善。就业质量显著提升,保持较低的失业水平,劳动关系更加和谐稳定,满足劳动者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实现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形成社会保障全民共建共享的发展局面。人才政策更加积极开放,各类人才的创新活力竞相迸发。工资收入分配更加公平合理,中等收入群体显著扩大,促进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城乡一体、均等可及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高效优质。

“十四五”时期主要目标: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在发展经济的过程中持续改善民生,助力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推进实现“劳有乐业,才有优用,技有专长,老有颐养”,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迈向更高台阶。

1.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全面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健全有利于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促进机制,大力推进充分就业社区(村)建设,健全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多渠道灵活就业机制,强化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劳动者技能素质不断提升,就业容量不断扩大,就业质量稳步提升,就业创业环境不断优化,重点群体就业基本稳定。“十四五”期间,力争实现城镇新增就业2万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规模达 18万人以上,职业技能培训规模达1万人次,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以内。

2.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以全面深化社会保险领域改革为抓手,巩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改革、工伤保险省级统筹改革、失业保险管理机制改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改革成果、社会保险费征收体制改革成果。坚持全民参保登记,基本实现养老、工伤、失业保险法定人群社保全覆盖。加大对被征地农民、退捕渔民等重点群体政策扶助,健全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制度。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及失业保险待遇。加强基金监管,坚决守住基金安全底线。

3.技术技能人才队伍素质不断提升。紧扣重大战略,坚持高端引领和技能支撑,全面实施技能教育提质工程、技能培训增效工程、基础能力提升工程、技能人才激励工程。完善事业单位收入分配政策,强化人事考试基础保障,加强风险防控能力建设,多层次多方位加大人才引进和服务力度。加强基层政策引才和简化招聘程序,培养乡村基层人才。加强基层待遇,落实好大中专毕业生到县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基本工资高定、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乡镇工作补贴、农村基层教卫人才津贴等政策,在基层医教农林领域实行“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职评制度。加大对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倾斜力度。

4.深化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定期调整基本工资标准,逐步提高基本工资占收入的比重。深入推进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合理调控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水平,研究建立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分配激励机制,建立完善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工资管理,完善政策体系,积极稳妥推进工资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5.中国特色符合县情的和谐劳动关系体制机制基本健全。劳动关系治理能力明显提高,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进一步完善,建立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创新合作机制、农民工服务保障社会协作机制,提供多元化多层次的更高质量服务保障,推动形成“政府保基本、社会作补充”的农民工服务保障体系。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建设,以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为主线,推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制度在在建工程项目工地落地落实,加强预防、做实调解、规范仲裁、强化服务等方面着力,依法办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确保实现调解成功率60%以上,仲裁结案率达到90%以上。“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察体系基本构建,联合惩戒机制作用有效发挥。

三、重点任务   

(一)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扩大就业容量,提升就业质量促进充分就业,更加注重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加快提升劳动者技术技能素质,有效防范化解失业风险,确保就业局势总体稳定。

1.坚持“稳就业”战略和就业优先政策。一是始终把就业工作摆在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位置。坚持把“稳就业”工作放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首要位置,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的同时确保就业总量的增长和就业形势的稳定。二是继续完善政策体系。按照《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28号)和《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18〕39号)及省委省政府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细化措施、明确目标,不断健全就业政策体系。三是不断夯实资金保障基础。实行更加有利于促进就业的财政保障政策,进一步加大就业资金投入,完善资金使用办法,满足落实政策和就业服务的实际需要。四是认真贯彻落实促进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对劳动者自谋职业和从事个体经营、创办企业及企业吸纳符合条件的人员就业的给予税收优惠。五是严格执行有关社会保险补贴、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和公益岗位补贴等就业扶持政策,促进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和再就业。六是实行更加有利于促进就业的金融支持政策,完善担保基金、贴息资金注入体系,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开发更加适合大众创业的金融产品,简化程序,细化措施,健全贷款发放考核办法和财政贴息资金规范管理约束机制,提高代偿效率,积极探索取消反担保,为更多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人员提供创业担保贷款。

2.加强基本建设,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水平。一是加快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确保2025年底之前,建成设施完善、功能齐全、标准规范、方便可及、群众满意的县、乡、村(社区)三级标准化基层公共服务平台。二是加强城乡公共就业服务系统信息化建设,全面实施就业服务信息化工程,建立全县统一、覆盖城乡的就业服务信息化网络,全面推行就业服务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办结。三是提升基层工作人员能力素质,合理配备配齐工作人员,全面做好基层工作人员的专项培训和定期培训,确保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显著提升。四是继续做好就业创业公共服务事项以及行政审批权限下放,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实现公共就业服务事项“网上办、一次办、及时办”,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3.鼓励支持大众创新创业,促进创业带动就业。一是进一步深化改革,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消除限制创业的制度性障碍。二是不断完善创业扶持政策体系。全面贯彻落实好国家和省级关于扶持大众创业的相关政策,进一步精简政策申报资料、简化审批流程、提升工作效率,确保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都能够享受到政策扶持。三是不断提升创业服务水平,加大创业培训工作力度,提升劳动者创业能力。四是拓宽创业投融资渠道,降低贷款申请门槛,扩大政策覆盖面,支持创业担保贷款、创业投资以及互联网+金融等规范发展。五是加大创业园区、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力度,支持有创业能力的返乡农民工和高校毕业生进入园区创业。

专栏1   就业创业提升行动计划

1.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

继续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以培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的基层人才为根本,以服务基层、改善基层人才队伍结构为目的,扩大规模、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选派招募一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等服务,更好发挥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示范引领作用。

2.就业创业示范市县建设。

实施公共就业服务工作人员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开展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示范城市、国家级充分就业社区创建工作,选树公共就业服务典型。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编制的返乡创业示范县建设标准,推动开展省级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返乡创业培训、返乡创业带头人培养、基层创业服务能力提升、育才强企、引才回乡五项行动计划,建设一批返乡人员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组织返乡创业宣传交流活动。

3.促进就业创业行动。

开展联合招聘服务、重点行业企业就业服务、重点群体就业服务、促进灵活就业服务、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优质培训服务、劳务协作服务、供求信息监测服务。

4.突出重点群体就业,积极做好就业帮扶。统筹城乡就业政策体系,建立健全重点群体就业援助制度。一是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全面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扶持和服务体系,着力推进考核评价机制构建、政策落实、实名制管理、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宣传等工作。积极开展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帮扶行动、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重点推进行动和高校毕业生技能就业专项行动,抓好“公共就业人才服务进校园”“就业服务进园区”等活动。二是持续引导返乡创业促进就地就业。进一步加强引导返乡就业创业力度,鼓励有返乡创业意愿和条件的外务工劳动力返乡创业。充分挖掘和利用本地资源优势、地域优势,引导返乡创业向特色化、乡土化的优势领域发展,避免同质、低效的盲目创业,全力提升返乡创业质量和成功率。根据乡村振兴战略需求,引导返乡创业农民工创办乡村就业车间,吸纳无法外出的劳动力在家门口就地就业。三是加大就业困难人员及“零就业”家庭成员的就业援助力度。进一步完善“出现一人,认定一人,扶助一人,稳定一人”的就业援助工作机制,努力使未就业的援助对象获得更具针对性的重点帮助,确保已就业的援助对象切实享受政策扶持以稳定就业。积极推进充分就业社区(村)建设工作。充分挖掘新就业形态,支持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四是充分关注特殊群体的就业工作。鼓励社会各方面力量帮助残疾人就业、自谋职业,全方位扶持残疾人创业,鼓励各用人单位按相关规定安置残疾人就业。深入推进退伍军人自谋职业,建立完善城乡一体的退役士兵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制度。切实保障妇女、少数民族等特殊群体享受到公平的就业服务。

5.加大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劳动力素质提升。一是建立一所功能齐全、设施先进、利用率高、适应产业发展需要的多层次的,有地方特色型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二是继续实施好职业技能提升培训,重点面向企业职工、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贫困劳动力、贫困家庭子女等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劳动技能,增强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三是支持发展技工教育培训,坚持对从事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安全等特殊工种劳动者,实行职业资格证制度,努力开展其终身职业培训和职业考核。

专栏2 “湘技湘能”职业技能培训

1.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

建立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贯穿劳动者学习工作终身,适应就业创业需求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建立劳动者自主选择、市场资源配置、政府依法监管的职业培训工作机制,实现培训对象广覆盖,培训类型多样化,培训等级多层次,培训载体多元化,培训管理信息化的目标。

2.技能培训增效工程。

大规模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全面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不断壮大技能人才、高技能人才队伍,每年力争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万人次。

6.加强就业失业统计与失业风险防范管理。扎实推进稳企业保就业措施,积极应对就业领域的风险挑战。加强就业失业统计监测体系建设,多维度开展重点区域、重点群体、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就业监测,完善就业统计指标体系。紧盯城镇新增就业、城镇调查失业率、劳动力市场供求等关键指标,精准研判就业形势及变化趋势。创新统计调查方法,综合运用常规调查、抽样调查、定点监测等方式,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有效性。完善就业失业信息监测和失业预警制度,加强与移动通信、铁路运输、社保缴纳等大数据比对分析,健全多方参与的就业失业形势研判机制,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处置。

(二)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坚持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应保尽保的原则,形成社会保障全民共有共享共建共谋的发展局面。

1.完善养老保险制度。按照省市部署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推动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制度,完善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按照国家和省市部署推进实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按照国家和省市部署稳妥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

2.完善失业、工伤保险制度。加快推进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在全省范围内统一服务标准、统一信息系统、统一经办流程,健全数据共享机制。进一步完善失业人员兜底保障体系,为失业职工提供资金补助、技能培训等多方位服务,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预防失业、促进就业功能。建立多层次工伤保障制度体系。巩固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建立健全数据共享、省级集中的工伤保险信息系统。进一步完善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制度,建立适合我省新业态用工特点的职业伤害保障模式,推进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工作试点,探索超龄就业人员和职业院校顶岗实习学生参保办法,落实国家《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有序推进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工作。

3.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健全参保缴费激励约束机制。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积极促进有意愿、有经济能力的灵活就业人员和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等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实现有参保意愿的人员应保尽保。加强失业保险参保扩面工作,探索建立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新模式,做好中小微企业、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参保工作,将参保的城乡失业人员全部纳入失业保障范围。推进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积极促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适龄参保人员应保尽保。

4.健全社会保险待遇调整机制。推进社会保险待遇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联动调整。综合考虑物价变动、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基金承受能力以及财力状况等因素,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待遇水平调整机制,确立适度的保障水平。全面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建立失业保险待遇标准科学确定和正常调整机制,完善失业保险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稳健开展职业年金投资运营,优化完善运营管理制度机制,实现合理投资收益。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要求,进一步扩大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资金规模。

5.加强社会保障经办服务体系建设。根据省统一部署,借助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全省人社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按照省市部署完善社会保障经办服务体系建设,建立与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相适应的经办服务体系,推进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顺畅便利。规范社会保险业务经办,执行省厅制定的经办服务标准,优化业务经办流程,提升经办标准化水平。推动经办模式转型升级,完善信息系统功能,推进网上业务经办,实现“一次办、马上办”。加强业务培训,提升经办能力和服务水平。构建事前预防控制、事中核验比对、事后稽核监督的风险防控体系,强化“一事双岗双审”等防控措施推进防控措施“进规程、进系统”,实现风险防控与业务系统的深度融合。

6.做好基金风险防控。按照省市部署构建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协同联动社会共同监督、政策制度完善、系统互联互通、数据实时共享的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新格局,建立健全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的基金管理风险防控制度体系。加强社保业务经办系统统一建设,完善数据实时共享比对机制,将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制度规则和监管系统嵌入社会保险信息管理,运用好大数据,进一步提升风险识别、监测、防控能力,提高监管效率,遏制社会保险基金大案要案发生,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风险。

7.实施社会保障卡发放待遇。2022年1月起,全县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及由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代发的补贴资金统一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发放。

(三)完善人才发展体制机制,促进人力资源强省建设。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持续推进人才体制机制改革和人才发展环境优化。聚焦高质量发展要求,突出“高精尖缺”导向,健全高质量人才培养链和供应链,加强高层次、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对标“三高四新”等重大战略,进一步创新人才发展体制机制,系统改革人才培养引进使用机制,注重质量,跟进岗位管理、分类管理,组织实施人才服务行动,打好人才人事工作组合拳,推动人才与经济社会深度融合发展。

1.加快建立集聚人才的体制机制。创新人才引进、培养、评价、流动、服务、激励机制,强化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宏观调控和服务功能,形成有利于人才发展的法治环境。强化人才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支撑作用,优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推动人才项目和产业规划高度融合,配合制定打造“三个高地”以及重大项目、重大科技工程等人才支持措施,加快形成政府投入引导、社会各界有序参与的人才开发和引进格局。

2.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聚焦“三高四新”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实施积极的人才政策,推动构建人力资源与实体经济、科技创新协调发展的产业体系。对新兴产业链“高精尖缺”急需紧缺工程人才、引进的博士后等高层次人才、按上级有关部门放宽资历、年限等条件限制要求、开辟绿色通道组织参评高级职称,同时积极组织企业专技人才,参加行业学会在“系列”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参加专项评审。落实特别优秀人才职称特殊评审政策。按政策组织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直接参评高级职称。组织地方特色产业如湘绣、陶瓷、黑茶等参加产业专场评审。

3.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积极落实基层人才政策。根据中央、省市大力加强乡村人才队伍建设的要求。对在乡镇专业技术岗位累计服务满20年且业绩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政策申请单列评审职数。目前、基层教育和卫生已启动基层职称制度、男教师工作年满30年、女教师工作年满25年、离退休不足2年的资深高制度已推行、5年内全县基层中小学教师职称总量可达到正高4人,副高级131人,中级256人;基层卫生系列职称总量正高13人、副高级148人。同时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出台基农高、基林高职称制度,职称制度的深化将为乡村的振兴和繁荣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组织全县企事业单位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参加省级举办的各类培训班。每年选派一定数量人才参加省级研修办,组织全县专业技术人才按上级要求到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平台参加知识更新培训。加快全县花卉、种养殖业农村高素质实用技能人才的培养力度。

4.建立健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全面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建立符合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要求和人才成长规律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岗位动态调整机制,全面实现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由国家用人向单位用人转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逐步推行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根据德才素质、个人资历、工作实绩三个主要方面评估实行等级晋升。加强事业单位人员队伍建设,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制度,开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前培训、在岗培训、日常业务工作培训,进一步提高培训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完善事业单位考核办法,提升事业单位日常管理水平,把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增资、晋级、奖惩等的依据。加强对全县各单位的人事干部培训和业务指导,进一步推进全县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审批、备案事项等业务流程规范化管理。不断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法,从制度上规范事业单位选人用人的程序和做法,把优秀人才吸引到我县事业单位来,提高事业单位人员素质,把好选人用人关。同时,积极落实基层单位公开招聘“三放宽一允许”(放宽学历、专业、年龄要求,允许限招本地户籍人员)的优惠政策,引导人才服务乡村振兴。积极落实面向全县范围内任职满1个任期经考核合格且仍在任的村(社区)干部、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军人定向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推进落实《激励大学生参军入伍若干措施》文件精神,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军人,提供专项招聘。全面推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信息系统的应用,加强对系统操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推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业务“网上办”,实现“让人员少跑腿,让数据多跑路”。

5.创新人才评价机制。加快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分类建立健全符合人才岗位特点的评价标准,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凭能力、实际和贡献评价人才,进一步打破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制约、畅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与公立机构专业技术人才在职称评审方面享有平等待遇,推动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通道。促进职称评价与用人制度有效衔接。坚持评以适用、以用促评。用人单位根据职称评价结果合理使用专业技术人才、实现评价结果与聘用、考核、晋升等用人制度的衔接。强化公共服务管理、推进职称评审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进职称评审信息跨地区在线核验和电子服务、2022年完成全县专业技术人才信息系统建设,并按上级要求完成档案、会计等系列网上试评工作任务。

6.健全人事考试制度。加强人事考试科学管理,进一步完善考务组织和考试命题机制,推进信息化建设和考试基地建设。推进考点考场基地建设和考务指挥平台建设,加大人才测评新技术应用,提高考试保障能力。建立命题协作平台,加大题库建设力度,提高命题核心能力。加强环境综合治理,健全联防联控机制,加大防作弊新技术运用,提高安全风险防控能力。严厉打击有组织的高科技作弊和涉考违法犯罪行为,确保人事考试更加规范,考风考纪更加严肃,考试结果公平、公正。

(四)深化事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促进收入分配规范有序。

按政策落实好事业单位基本工资调整,在核定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的基础上逐步完善动态调整机制。按政策对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和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奖励的审核备案。配合卫计部门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对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工资进行审批调整。对农村基层教师,落实好和项工资政策,提高教师待遇。按政策落实好事业单位工作员福利政策和特殊岗位津贴补贴。进一步完善全县事业单位工资管理信息化建设。落实好事业单位带薪休假的审核备案。

(五)推动体制机制创新,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创新和完善构建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体制机制,维护劳动者权益,促进企业发展。坚持劳动关系矛盾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和综合治理,提升劳动关系治理能力。构建规范有序、公正合理、合作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1.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进一步健全和谐劳动关系工作体制。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推进构建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加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完善工时制度、休息休假制度。完善劳动合同制度,加强劳务派遣监管,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行为,保障劳动者同工同酬。开展对重点行业的突出用工问题治理,加强对国有企业劳动用工的指导和服务。探索建立新业态从业人员劳动权益保障机制,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稳妥推进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完善劳动关系形势分析制度,建立健全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制度。加强劳动关系工作基层基础建设,提升劳动关系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

2.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建设。健全争议多元化处理机制。依法成立劳动人事争议基层调解组织,具体落实到乡镇(街道)、园区及相关用人单位,基本做到有组织、有场所、有人员、有制度、有服务、有实绩。建立健全集体劳动人事争议应急调解制度,发挥协商、调解在争议处理中的基础性作用。充分发挥兼职仲裁员的补充作用,定期安排有能力、热心于调解仲裁工作的专业人员参加劳动仲裁培训,做好兼职仲裁员的聘用工作。创新办案机制,加强办案指导监督,力争仲裁终结率保持90%以上,规定期限内结案率达98%以上。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与基层调解、行政调解、专业性行业性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联动,加强裁诉有效衔接。做好宣传与培训工作。加强大型企业单位的劳动法规宣传与用人指导,做好基层调解员、兼职仲裁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提升办案素质。加强劳动仲裁信息化建设。开展“互联网+调解”及“互联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积极做好线上投诉案件的调解,办结案件的上网率力争达到80%以上。

3.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依法行政。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制度,做好典型案件发布和案件办理。使用好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平台,加强信息共享,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信息化水平。利用好线上投诉举报平台和移动终端,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完善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体系,提升执法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水平。强化劳动监察队伍建设,建立机构编制完备、人员配备到位、机构名称规范、执法形象统一的劳动监察队伍。深入贯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落实落地,健全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长效机制。开展工资支付专项执法行动。对恶意欠薪的犯罪行为进行联动打击。建立健全工资支付诚信体系,对失信的用人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实施联合惩戒。

4.巩固农民工工作机制,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强化农民工工作协调机制,加快信息化建设,建立统一的农民工综合服务平台,完善统计监测制度,提高农民工基层服务能力。推动农民工依法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维护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推动农民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推动落实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同工同酬的权利,推动从根本上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发挥农民工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鼓励和引导更多农民工投身乡村振兴建设。实施农民工素质提升工程,多形式开展农民工培训,不断提高农民工综合素质。做好农民工舆情监测、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六)加强系统行风建设,提高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和质量。

健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制度,增加公共服务供给,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构建覆盖全民、均等可及、高效优质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1.厚植系统行风文化基础。以全国人社系统开展行风建设为契机,落实好三年专项行动方案,以队伍建设、信息化标准化建设为重点推动沅陵人社能力提升与信息化水平升级,纵深推进行风建设与业务工作有机融合,实现老百姓到人社部门“办事不求人”。按照人社部和财政部关于窗口单位业务经办队伍建设的文件要求,在人员配置、能力提升、职能保障、设施设备等方面积极争取县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结合工作需要一项一项落实,努力做到沅陵人社服务热情、服务规范、服务高效。努力在人社系统营造一种人人学政策、钻业务、练技能、强服务的良好氛围,切实转变干部工作作风,把练兵比武变成沅陵人社系统干部职工的“全民健身”活动;按照上下结合、分类推进、试点探路的原则,从政策宣传解读、缴费记录查询、待遇测算服务等方面入手,加强对全县各单位人事干部的业务培训,推动养老保险政策和权益让参保人员“看得懂”,推动养老保险待遇让参保人员“算得清”。持续开展行风建设问题专项整改,全面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好差评”,建立公众满意度测评指标体系,健全监督问责机制,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2.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立健全全面覆盖、均衡发展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机制。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补齐农村和基层公共服务短板,实现城乡就业创业与社会保险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逐步缩小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差距,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一体化协同发展。建立市场化多元化应需化的人才服务体系,推进人才公共服务产品标准化管理。加强构建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开放共享的基层管理服务平台,推动就业社保便民服务场景有机集成和精准对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满足全县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需求。

3.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信息化。全面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管理。健全基本公共服务规范,完善服务流程、设施设备、人员配备等软硬件标准。推动城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协同联动、有效衔接。积极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便民服务创新提升行动,全面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工程,建成集中统一的信息系统,实现纵向数据全省集中、横向业务一体化。建设一体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在线政务服务体系,实现“全服务上网”。建立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一卡通”服务管理模式,基本实现社会保障卡全民持有,大力发展电子社会保障卡,实现“全业务用卡”。推动政务信息资源交换共享,实现“全数据共享”。落实等级保护制度,加强基础安全防护、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安全管理,建立全方位的安全监控、审计和应急保障机制,提升信息网络安全保障水平。

4.巩固拓展人社脱贫攻坚成果,服务乡村振兴。聚焦脱贫人口、低收入人口、特别是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乡镇,建立施策精准、机制灵活、服务高效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帮扶机制。继续坚持外出务工和就地就近就业两大方向,依托对口支援、县内结对帮扶等地区协作机制,持续推进有意愿的乡村地区劳动者外出就业;加强返乡创业载体建设,高质量建设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吸引农民工等自主创业。规范管理公益性岗位,促进弱劳力、半劳力就地就近解决就业。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带动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就地就近就业。努力实现乡村有技能提升意愿的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全覆盖。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低收入人口实施政府代缴养老保险费政策。完善人才向基层一线、艰苦边远地区流动激励政策。建立健全乡村振兴督导评估制度,为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制度保障。

四、强化措施保障,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十四五”时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改革发展任务艰巨,必须广泛动员各方力量,完善保障措施,突出重点、统揽全局,努力实现本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工作组织领导体系,整合各部门资源和力量,形成统一领导、各司其职、共同发力、协调推进的大人社工作格局。充分调动全县各级各部门的工作积极性,形成合力,全面推进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

(二)加大资金投入。 建立财政对社会保障的稳定投入机制,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列入各级政府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建立正常投入机制和分担机制。积极争取中央、省财政支持,加大各级财政投入力度,优先安排促进就业创业资金、社会保险补助资金、人才开发引进资金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专项资金。积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形成多元化的投入保障机制。

(三)强化法治保障。推动科学立法,积极推进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等方面地方立法。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做好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释工作。推进依法行政,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推进严格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执法监督,完善行政应诉工作制度、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和法律顾问制度。深入法治宣传,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八五”普法规划。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数字法治建设。

(四)加强队伍建设。 进一步加强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能力和作风建设。加强干部职工教育培训,提高人社干部能力素质和业务水平,满足业务范围不断扩大、服务对象不断增多、工作总量快速上升的事业发展需求。建立窗口单位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优化队伍结构,健全制度体系,改进服务方式,完善工作机制,着力打造一支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人社干部队伍,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五)做好宣传引导。坚持正确的宣传舆论导向,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创新宣传形式,加强舆情分析,建立网评队伍,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的问题,消除误解误读。争取社会各界支持,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在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上的参与程度,构建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宣传工作格局,营造有利于事业发展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