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产业开发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yuanling.gov.cn 发布时间:2021-11-03 16:06

2011年1月6日,湖南省环境保护厅以湘环评〔2011〕5号文件对湖南沅陵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成立了湖南沅陵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园,2012年更名为沅陵产业开发区。经过多年的发展,沅陵产业开发区发展状况和区域环境发生了较大的变化。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沅陵产业开发区需开展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现公示该项目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的相关内容,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沅陵产业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

项目概况:沅陵工业园经2007年第三期沅陵县委常委会会议批准同意,并设立沅陵工业园管理委员会,2012年11月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湘办发〔2012〕187号)批准设立为省级工业集中区,同时更名为沅陵产业开发区。2021年7月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报人民政府同意,将沅陵产业开发区更名为沅陵产业开发区。(湘发改地区〔2021〕517号)。

沅陵产业开发区东依常吉高速公路,北至高速公路沅陵县城连接线,西、南以山体为界,南北长约2km,东西宽约1.5km,工业集中区边界与高速公路及沅陵县城连接线距离不小于30m。规划控制面积约3k㎡,根据《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2018年版),沅陵产业开发区的核准面积为300.09h㎡,产业定位为新材料、电气机械、食品。

二、规划区发展现状

1.发展目标达成情况:自2007年规划建设以来,在原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界定的四至范围内,用地现已开发利用完成,基础设施基本完善,截至2020年底,全区已入驻企业达14家。

2.用地发展情况:本园区规划面积为300.0h㎡,截至2019年年底,沅陵产业开发区已开发总面积94.8h㎡,土地开发率为31.59%。

3.产业机构现状及入驻企业基本概况:经过多年发展至今(截至2020年底),园区内企业发展至14家,历经十年的发展,园区内的主导产业占比约81.8%,其余行业企业为18.2%,目前,园区内主导产业占优势。

4.现有企业污染物治理及排污现状:目前园区建有集中污水处理厂1座及污水收集管网5.4公里,污水处理设施设计厂设计总规模为3000m3/d ,已建成规模1500m3/d。集中区内所有企业废水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蓝溪河。入园企业严格按照环评和设计要求配备废气收集和处理净化装置,落实运行管理,并定期开展监测。园区企业工业固废和生活垃圾采取分类收集、转运、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一般工业固废采取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送往沅陵镇生活垃圾填埋厂填埋);生活垃圾统一由环卫部门收集后交沅陵镇生活垃圾填埋厂填埋;危险废物交由资质单位(湖南瀚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进行处理。

5.基础设施发展现状:经过10多年的发展建设,工业集中区现有区域范围内,已完成了5km主、次干道骨干路网。目前沅陵产业开发区由城南二水厂供水。城南二水厂现建成一期工程,供水规模为2.5万m3/d。园区主要道路已铺设天然气管网。

6.拆迁安置实施现状:截至2018年11月,沅陵产业开发区已设置3个安置点,已安置82户,约410人。

三、后续规划方案优化调整建议

针对集中区发展建设过程中存在的环境问题和制约因素,本次跟踪性评价提出优化调整建议如下。

(1)优化产业定位

根据《湘南湘西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发展规划》(湘政发〔2020〕4号)中各县(市、区)重点承接产业引导目录,沅陵产业开发区重点承接商贸物流、现代农业、生物医药、电子信息、生态文化旅游、健康养老等产业。因此建议后续发展将集中区主导产业调整为:农副食品加工、新材料、电子信息。优先引进工艺技术先进、低消耗、少污染、可循环、清洁生产水平高的企业。

(2)优化产业布局、合理引导

在后续规划调整中,结合园区发展现状和环境现状,合理规划功能布局和产业布局,从提升指导性、可操作性的角度出发推动产业集中布局、降低环境影响。建议在调区扩区规划中将园区内现有居住区用地调整为住宅用地,并将周边的地块调整为一类工业用地,逐步将涉气企业搬迁至远离居住区的二类工业用地地块。

(3)制定用地调整计划、合理加强土地集约利用

①对于新进项目,通过投资项目评价机制,严把准入关,提高供地门槛。坚持供地量与投入产出、科技含量、财政贡献和投资强度等指标挂钩,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②对于已供土地,通过调查研究,对土地综合利用率偏低的企业,与工业用地布局不一致区域,采用土地置换、空间置换、产权置换等多种方式,促进土地的布局调整和高效利用。

(4)强化环境管理

①加强园区管理层自身队伍的建设和完善各项硬件设施,加大与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沅陵分局的合作,加强监控力度。加强集中区企业监督管理,后续入驻企业开工建设前必须完善各项环保手续。

②按监测计划要求落实园集中区日常环境监测制度,并尽快开展土壤监测,可以引进第三方监测机构协助完成工业园日常环境监测工作。

(5)落实现有企业整改工作

①监督现有企业限期完善环评手续,及时开展竣工环保验收,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②监督现有企业建设完善废气、废水污染治理设施,限期不能完成责令停产整改或者关停。

(6)加强循环经济建设

依靠重点企业的示范作用,逐步推进集中区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建议后续入驻集中区的企业清洁生产水平必须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以上。

(7)完善风险防范措施

应按应急预案要求建设应急物资储备库,每年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8)加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

天然气管网建设:园区部分道路已铺设天然气管网,园区应加快完善天然气管网,尽早实现园区已开发区域天然气管网全覆盖逐步推进园区重点用能企业改用天然气。

(9)加快园区开发进度

园区应在符合园区规划和相关环保管理要求的前提下,加大招商力度,引进更多企业进驻园区,提高园区开发程度,提高污水处理厂的进水量与进水浓度。

四、跟踪评价总体结论

沅陵产业开发区目前主导产业与规划产业定位基本相符,区域环境质量总体能够达到相应功能要求,环境管理体系有待完善。总体来看,集中区规划实施实际产生的环境影响未超出原规划环评预测结果,采取的措施可行有效,未对区域环境造成恶化。

经分析,集中区后续发展与其他相关规划基本相互协调,区域仍有足够的环境容量供后续发展。集中区在后续开发建设中需要进一步落实原规划、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的要求,解决集中区现状及后续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环境管理体制,完善应对环境风险体系,确保集中区基础环保设施有效运行,应对突发环境风险能够有效控制。在采取并落实相关保护措施后,集中区三废污染能得到全面控制,工业污染达标排放,环境噪声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之内,区域环境能够满足环境功能要求,可以实现集中区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可持续发展。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网络连接: https://pan.baidu.com/s/1t_5FHQfuEud5Cl1xerUBeQ(提取码8au7)

中附件查阅征求意见稿全文,也可联系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获取纸质报告书。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由网络连接:https://pan.baidu.com/s/1bx-IOJotPN4XDMoBAcWfdg(提取码xsa4)

中的附件1获取。

七、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沅陵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单位地址:湖南沅陵县沅陵产业开发区

联系人:舒工    联系电话: 15074919260

八、评价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湖南润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芙蓉区紫薇路35号

联系人:于工  联系电话:82835270

九、公众意见的主要方式

即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沅陵产业开发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跟踪评价报告编制过程中,将采用问卷方式征询公众意见,包括居民、村委、企业、机关单位等;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建设单位和政府环保部门反映。

沅陵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