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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综合行政执法亮剑餐饮业

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yuanling.gov.cn 发布时间:2017-09-27 09:15

9月25日,沅陵县商务和粮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通过对网络举报某餐饮企业设置最低消费一事进行调查取证,根据《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对该餐饮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这是沅陵县商务和粮食局为规范餐饮业经营管理开出的第一张行政罚单。

《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自2014年11月1日施行,其中第十二条明确规定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同时第二十一条规定有违法所得的,可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

沅陵县商务和粮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自今年成立以来,开展了一系列的法制宣讲和成品油、餐饮业、再生资源回收、家政服务业等四次专项执法检查活动,通过一系列执法活动,旨在进一步督促相关行业领域经营者依法依规进行经营管理,构建和谐有序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