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县2026年秋季批次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yuanling.gov.cn 发布时间:2026-10-10 14:35

为保证2026年秋季批次我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依法有序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及《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和《湖南省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种类

根据国家和湖南省有关规定,沅陵县教育局负责认定户籍所在地的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及幼儿园教师资格。

二、申请条件

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者(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

(二)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能等同)在沅陵县行政区域内。在我县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三)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应届毕业生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作出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前应取得毕业证书。

(四)申请人应当参加相关考试、测试,并达到相应要求。

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人员应当笔试、面试均合格,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应当通过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在有效期内只可使用一次,如申请认定其他学段和学科教师资格,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五)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小学全科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申请语音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六)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参加认定当年在沅陵县城区公立医院体检合格。

三、教师资格认定程序

本批次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实现全程网办,全程分为网上申报、上传申请材料、受理审查、审批发证四个环节,具体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表

环节

时 间

网上申报

2026年10月12日8:00—10月23日17:00

上传申请材料

与网上申报同步,截止2026年10月23日17:00

受理审查

2026年10月26日9:00—10月30日17:00

审批发证

2026年11月2日—12月7日

证书领取

关注沅陵县人民政府官网通知

(二)网上申报

1.申请人须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湖南省人民政府网(http://zwfw-new.hunan.gov.cn/onething/v3/efficientOneThing/efficientOneThing.html),通过主页面“个人办事”栏目的“教师资格认定一件事”入口(链接将跳转至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申报。

2.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认定的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须与持有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一致。

3.申请人应根据网报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格式:JPG,彩色白底,与粘贴在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

4.2026年秋季批次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的时间为:

2026年10月12日8:00—10月23日17:00。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报的,一律不予补报。

(三)上传申请材料

申请人确认所选认定机构为“沅陵县教育局”后,如符合认定条件,可提前完成体检并准备申请材料。

除需邮寄一张纸质照片外,请将对应材料扫描制作成PDF(小于500KB) 文件及时上传至网报系统,无需到现场提交材料。各项材料的具体要求、上传方式、核验规则等详见附件2。

材料上传截止时间与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一致,均为2026年10月23日17:00,请提前安排好体检时间。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材料的,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受理审查

受理审查时间为:2026年10月26日9:00— 10月30日17:00。

沅陵县教育局组织审查专家完成全部申请材料(信息)的初审、反馈与复核,依据认定条件作出审查结论。

对核查出的申请材料问题,沅陵县教育局将在第一时间通过网报系统或短信告知申请人,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报系统上传补正材料。此期间,申请人需保持手机畅通,也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在“教师资格认定信息”功能区,点“查询报名信息”关注认定状态、确认情况和右侧“有留言”动态。

如因个人填报信息错误,佐证材料上传错误或在指定时间内没有上传对应的佐证材料从而导致审查没通过的,由本人自行负责,沅陵县教育局不再接受现场认定或指定时间外的补充材料。

(五)审批发证

审批发证时间为:2026年11月2日—12月7日。审核拟通过人员将通过沅陵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并在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传“信用怀化”,长期接受社会监督。

在完成所有教师资格认定流程后,沅陵县教育局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随教师资格证书一并发放,由申请人本人送交人事档案所在部门归档。申请人可通过沅陵县人民政府官网查阅证书领取通知;需要证书邮寄到付的申请人请在网上申报时选择邮寄服务,并准确填写邮寄地址、收件人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

四、其他事项

1.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年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2.申请人应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材料确认等,因错过申报或确认时间、选错认定机构、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3.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须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制作成PDF扫描上传。如有需要,香港、澳门申请人可提前通过认定机构向湖南省教育厅申请开具相关函件。

4.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附件1.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

附件2.申请材料清单

附件3.常见问题解答

 

 

                                      沅陵县教育局 

                                     202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