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交通运输局内设9个职能股室,局下属二级机构共七个,干部职工704人,其中在职440人,退休264人;有局属企业4个,企业职工818人,其中在职245人,退休573人。截至2016年底,全县列养公路总里程达到3568.211公里,其中高速103公里、国道266.916公里、省道373.867公里、农村公路2824.428公里(县道656.008公里、乡道799.429公里、村道1340.555公里、专用公路28.436公里)。全县水域面积为240平方公里,通航里程260公里。
根据《中共沅陵县委沅陵县人民政府关于沅陵县人民政府机构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沅发〔2015〕9号)和《中共沅陵县委沅陵县人民政府关于沅陵县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沅委〔2015〕8号)等文件精神,设立沅陵县交通运输局,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 将原县公路管理局、县地方海事处(县航务管理处、沅陵船舶检验处)、县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县公路运输管理所、县农村公路管理站、县城市客运管理办公室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入县交通运输局。
(二)取消、调整、增加由县人民政府公布予以变动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加强的职责
1.推进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统筹规划公路、水路发展,建立与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相适应的制度体制机制,优化交通运输主要通道和交通重点布局,促进交通运输快速发展。
2.组织拟订全县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和政策,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拟订全县公路、水路发展战略、政策和规划,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3. 公路、水路重点基本建设项目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4.指导全县公路、水路运行监测和应急处置协调工作,发布交通运行有关信息。
5. 指导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管理,参与配合县人民政府、上级主管部门机动车报废政策宣传工作。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的政策、法律、法规,负责交通运输执法检查和监督。
(二)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县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指导交通运输规划和管理。
(三)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县公路、水路等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参与拟订物流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交通运输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四)承担公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负责全县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出租车行业管理工作。
(五)负责公路路政、运政管理、港政管理;负责运输、营运性客货运输站(场)、码头、汽车(船舶)维修、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搬运装卸、运输服务、汽车(含摩托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行业的事项审批。
(六)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救助打捞、通信导航、船舶与港口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等工作。指导船员培训、船员管理等有关工作。负责县级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七)负责提出全县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资金安排方案,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公路、桥梁、渡口、码头、隧道的行业管理。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
(八)承担全县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监督实施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组织实施公路、水路交通工程建设,负责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工程造价控制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九)指导全县公路、水路行业重要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全县重要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承担县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十)制订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政策、规划和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十一)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对外交流工作和交通外经外贸工作。
(十二)承办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党组书记
主持局全面工作。
局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协助党组书记负责局行政全面工作。负责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人大政协联络、建议提案办理、文明创建、两违整治、节能减排、环保、科技信息化建设、行政审批、法制、政务公开、综治维稳及12345热线管理等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局办公室(科技信息股)、局法制股(行政审批股)、县城区码头保洁服务中心,联系县航运公司。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水路运输、三重一大、绩效考核、党建、宣传、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党风廉政建设、工青妇幼、人事、组织、统战、编制、财务、审计等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党建、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局财务审计股、局人事教育股、局港航股、县水运事务中心,联系沅陵县装卸运输公司。
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负责乡村振兴、招商引资、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公路建设养护、交通项目建设、交通质量安全等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党建、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局计划基建股、局农村办、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县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站。
党组成员、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专职副局长
负责安全生产、综合行政执法、道路运输、城市客运、商贸物流、应急管理、防汛抗旱及食品安全、禁捕退捕等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党建、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局安全监督股、局运输管理股、局执法股、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县城市客运服务中心,联系县汽运公司、县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汽车检测中心)。
根据工作职责,县交通运输局设10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科技信息股) 负责人 王亮
组织协调局机关的日常工作;起草重要报告和综合性文件,负责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值班、文秘、综合调研、政务公开、政务信息、督办、机要、保密、信访、档案、接待、修史编志、新闻报道、报刊订发和机关后勤行政管理工作;负责交通系统计算机网络管理;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归口管理局机关后勤、接待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指导全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保卫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的科技信息、科技设备、新能源、新技术、新材料应用推广,组织拟订交通科技、规划和计划,组织交通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成果推介。
(二)人事股 负责人 冯宗凯
负责局机关干部职工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管理等工作;按照规定管理直属单位领导干部及直属单位的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交通行业技术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等级考核,干部职工教育培训考核管理,计划生育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指导交通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智力引进工作;负责指导交通系统成人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和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出国(境)人员的政审工作。
(三)计划基建股 负责人 唐永男
负责组织拟订全县公路,水路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组织编写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负责组织拟订全县公路,水路,城市公共交通等交通运输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拟订全县交通运输发展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全县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提出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并监督实施;负责交通行业统计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维护平等竞争秩序,组织实施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行业政策和技术标准;负责制订公路,水路交通建设,自然灾害恢复,公路大中修,安保工程等项目年度计划和前期工作的审查,审批,报批,后期评估工作和项目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对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工程招投标实施管理和监督;协助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实施国家,省级公路(包括汽车站场),干线航道(包括港口码头等)工程项目建设;协助路网运行监测和公路应急处置。
(四)安全监督股 负责人 周华东
组织拟订全县公路,水路安全生产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牵头指导全县交通运输系统,交通专业运输企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牵头协调综合应急管理;组织协调全县交通运输系统防汛抗旱工作;承担有关交通运输行业和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安全信息统计,分析等工作。
(五)运输监督管理股 负责人 张健
指导全县道路客货运输和运输服务市场的行业管理;负责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监督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全县物流业发展有关政策,按规定负责物流市场有关指导监督工作;指导交通运输业户和交通运输外资,合资企业的资质审查;指导全县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汽车(含摩托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考试的行业管理;指导和协管运输及运输服务价格;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工作;负责全县春运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制定交通运输行业地方标准和行业计量工作。负责交通战备、武装和国动工作。
(六)法制股(行政审批服务股) 负责人 邓永仲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制定有关行业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三统一"工作;负责交通法制宣传,行政复议和执法监督工作;参与指导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水上安全执法工作;牵头负责交通行业文明创建工作;承办相关的行政诉讼工作;负责牵头实施部门权力清单有关工作;指导行政许可事项的统一受理,会同有关股室办理交通运输行政管理有关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工作;组织协调行政许可事项的调研论证;指导行政许可事项办理资料归档和和信息统计工作;负责建立行政审批事项监督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本部门组织或参与其他部门组织的并联审批事项;统筹协调本部门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及人员的动态管理;负责依法行政考核评议,行政检查方案制定和监督实施工作。
(七)财务会计股 负责人 王艳珍
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监督全县交通行业的财务会计工作;负责交通国有资产和交通投,融资的管理;负责交通预算资金的申请,拨付;负责交通行政事业性收费审查报批和交通基础设施产权转让,公路收费权转让的审查报批;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控购的审查报批;负责本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
(八)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 负责人 张波
负责贯彻执行农村公路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参与编制全县农村公路发展规划,制定农村公路建设年度计划;负责全县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农村公路信息综合工作;开展相关宣传,经验交流和技术培训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执法股 负责人 周恒荣
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承担的执法职责;负责牵头组织查处全县重大和跨区域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件;负责监督指导全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和队伍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指导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运政执法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公路治超,路产路权保护等路政执法工作。牵头组织实施交通运输综合执法考核。
(十)港航管理股 负责人 胡金洲
指导全县水运管理工作,指导港口,岸线,水上交通运输设施,船舶和浮动设施管理,修造与检验监督工作;负责航道管理,航标设置以及航道通航技术标准审核审查工作和协调水资源综合利用,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估;负责编制水运监督、船舶检验、航道、港航的新建改建(养护)工程项目年度计划;参与指导全县水路运输及运输服务业的行业管理工作;参与编制全县水路交通发展规划计划;指导监督水路工程建设,参与拟定水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牵头负责水路基本建设项目的绩效监督和管理工作;参与组织协调水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参与指导全县水上交通安全监督,指导防止船舶污染水域,通航秩序和通航环境管理工作;参与调查,处理水上交通事故和船舶污染事故;指导船员培训,船员考试有关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和发布航行警(通)告。
局党组负责机关和局属单位的党建工作,工会、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