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县民政局关于召开《沅陵县殡葬管理实施办法(送审稿)》听证会有关事项的公告(第1号)
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yuanling.gov.cn 发布时间:2026-05-15 09:18
为规范我县殡葬管理秩序,深化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根据《民政部门实施行政许可办法》《湖南省实施行政许可听证规定》,经前期调研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并报请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召开《沅陵县殡葬管理实施办法(送审稿)》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沅陵县殡葬管理实施办法(送审稿)》的合法性和适当性。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拟于2026年6月下旬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听证会2号公告予以确定。
三、听证会参加人及旁听人员构成
(一)听证会参加人。本次听证会共设听证代表21人,其中:社会普通公众代表7人;殡葬行业从业人员4人;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法律工作者代表3人;县直相关部门代表3人;沅陵镇政府、社区居委会代表4人。
(二)旁听人员。本次听证会设立旁听席3个。旁听人员在听证会上不进行发言,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在会后以书面形式告知沅陵县民政局社会事务股。
四、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员的产生方式
(一)社会普通公众代表、殡葬行业从业人员采取自愿报名方式产生。当社会普通公众代表报名人数超过7人时,采取随机选取的方式确定,不足7人时,委托社区推荐产生;当殡葬行业从业人员报名人数超过4人时,采取随机选取的方式确定,不足4人时,委托相关行业协会推荐产生。
(二)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由县人大、县政协委派;县直相关部门、沅陵镇政府、社区居委会和法律工作者代表,由县民政局聘请。
(三)旁听人员采取自愿报名方式产生,当报名人数超过3人时,采取随机选取方式确定。
五、报名条件
(一)社会普通公众代表
1.年满18周岁以上的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问题能力,能够客观发表意见,并能按时全程参加会议。
2.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在第2次召开听证会公告中,需要公布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居住地等信息)。
3.具有一定的代表性,热心公益事业,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能够公正、公平、客观、真实地反映意见。
4.自愿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
(二)殡葬行业从业人员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一定的文化素质、政策理论水平,了解此次听证会讨论主题,熟悉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
3.具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和议事能力。
4.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能如实地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
5.自愿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
(三)旁听人员
愿意参加旁听,且能自愿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
六、报名办法
凡有意参加听证会的公民,请于2026年5月15日至2026年5月29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县民政局报名并填写报名表;或到沅陵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听证会报名表》,填写后连同身份证复印件发电子邮件或邮寄(截止时间以寄出邮戳为准)到县民政局。
现场报名地点:沅陵县民政局2005室(沅陵县建设西街25号,县委党校内)
接待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联 系 人:向志华 邮 箱:543488372@qq.com
联系电话:0745-4224499 邮政编码:419600
特此公告。
3.《沅陵县殡葬管理实施办法(送审稿)》听证会旁听人员报名表
沅陵县民政局
2026年5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