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合坪乡位于沅陵县西北部,东连七甲坪、清浪,南临北溶,西接借母溪,北抵火场乡和张家界市永定区,居朱红溪流域上游,距县城84公里,总面积239.2平方公里,素有“红色之乡”“白族之乡”“农业之乡”之称。辖区15个行政村,184个村民小组,总人口约1.9万人,少数民族占比60%,以白族居多。林地面积15965亩,森林覆盖率87%,林材蕴藏量32万立方米,耕地面积20800亩,稻田面积17163亩,集中连片稻田11000余亩,是沅陵县重要粮食主产区,“大合坪黑猪”获“国家地理标志”品牌。红色遗址滋润着大合坪这片红色土地,有贺龙、萧克领导的中国工农红军二、六军团建立的革命根据地天荆院红色苏维埃政权、茶溪红色苏维埃政权旧址,天井村被誉为“红军村”,42名红军走向革命一线,“红军标语”仍在黄狮垭村的老土墙上清晰可见,大窝坪钟吉龙一家母子三人当红军的故事至今广为流传。
2013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精准扶贫”式扶贫,我县的脱贫攻坚工作推向了一个全新高度。大合坪乡围绕“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着力“六大精准”措施在乡域内落地生根,全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377户4623人,全部实现脱贫。2020年7月,国家脱贫攻坚普查中,群众满意度达100%。
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以来,大合坪乡围绕沅陵县“建设四个区、打造次中心、挺进三十强”发展目标,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推进和谋划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完善返贫监测工作机制,筑牢贫困发生率工作底线,坚持“扶上马送一程”。
未来五年,大合坪乡将全面贯彻落实二十大精神,对标乡村振兴“五大目标”,聚焦产业发展、红色文化传承、人居环境治理、基础设施完善,助力脱贫攻坚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有效衔接,按照“全面推进、重点突破、科学创新”的发展思路,打造“一地三乡四品五美”魅力大合坪。
党委书记
主持乡党委全面工作。侧重联系党务、党风廉政、乡村振兴等工作。
党委副书记、乡长
主持政府全面工作。侧重联系经济、财务、重点项目、安全生产等工作,联系双溪村。
党委专职副书记
协助书记抓党建,主管乡村振兴,分管政协、驻村工作、易地搬迁后扶、乡村建设、人居环境、厕所革命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意识形态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联系大合坪村、符家山村。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人大主席
主管人大、政法工作,分管中药材开发、财贸、发改等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意识形态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联系茶溪村、廖家坪村。
党委委员、统战委员
主管统战、民族宗教工作,分管应急、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自然资源、国土巡查、住建、综合执法、生态环境等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意识形态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联系团坪村、天井村。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主管组织、人事、党建工作,分管综合绩效考核、农业农村、产业开发、粮食生产及粮食安全、耕地抛荒整治、金融改革、经管统计等工作,协管驻村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意识形态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联系黄狮垭村、阳山坪村。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人大副主席
主管宣传、意识形态工作,协管人大工作,分管民政、社保、卫计、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疫情防控、便民服务大厅、关工委、文广体旅、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意识形态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联系曹家坪村、万池潭村。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乡长
主管武装、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协管乡村振兴,分管林业、招商引资、科技、教育、通讯、环保等工作。联系马鞍潭村、荆竹溪村。
副乡长
分管机关后勤、内务、办公室、道路交通、防汛抗旱、水利水电、人居环境、厕所革命等工作。联系七甲溪村、庄屋坪村。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工作职能,提高工作效率,合理配置人才,充分发挥人才优势,增强广大干部职工工作责任感、事业心,最大限度地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和工作热情,提高工作效能,促进全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大合坪乡机构设置及职责如下:
一、党委、政府统一调整设置6个党政机构。
1.党政办公室(负责人:彭昌衡,电话:0745-4405198)
负责党政服务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保密、信息、会务、档案、绩效考核、督查督办、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重要事项的综合协调和重要文稿的起草审核。
2.党建办公室(负责人:舒胜男)
负责基层组织建设、党员队伍教育管理、意识形态、宣传、统战、民族宗教、机构编制、人事、老干、文明创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 指导协调群团工作。
3.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人:江元俊。下辖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
负责经济发展规划的制定和落实,负责第一、二、三产业的指导、管理和发展;负责城镇发展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公共资产管理和发展乡镇企业;负责产品质量、食品药品安全、市场监管、科技科普等工作;负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监督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集体资产管理、统计等工作;指导农村专业合作社组织发展;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
4.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人:杨宗权。下辖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
负责社会劳动保障、民政优抚、基层政权建设、社会救助、文体、卫生、计划生育、慈善等工作;负责协调职业技能培训和劳务输出、劳动争议调解等;负责权限内行政审批工作; 负责贯彻执行乡村振兴等方针、政策。
5.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负责人:石鑫)
负责上级有关规划的落实; 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自然资源、规划、生态环境保护、河长制等工作; 负责自然资源节能保护与开发利用,推进建设“两型”社会。
6.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人:杨阳)
参与各种自然灾害应对预案的制定和执行;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治安联防、交通治理等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防汛抗旱、救灾和物资保障、抗震减灾、森林防火等工作;指导协调民事纠纷调解和社区矫正工作。
二、根据工作职责,统一设置3个直属事业单位和1个执法机构。
1.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戴昆霖。含文化综合服务站、退役军人服务站)
负责辖区内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就业维权、工伤失业、劳动争议、卫生健康、老龄、残疾人、退役军人和最低生活保障等相关服务性工作;承担文化宣传、旅游开发、广播影视、文艺演出、群众体育等公益服务职责。
2.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钟晓晴。含林业工作站、农产品质量监督站)
负责宣传和贯彻执行农技、农机、水利、林业、畜牧水产、动物防疫、农村经营等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为辖区内农村、农业发展和提高农民科技文化水平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负责农技、农机、水利、畜牧水产、动物防疫、林业等方面技术推广应用与指导,负责农作物病虫害监测与防治和农产品质量监管服务;负责辖区水利基本建设的规划实施、辖区水利设施防洪保安与开发利用以及防汛防旱工作;负责保护森林资源、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加强林区生态建设、森林防火与病虫害防治;做好其他相关社会服务工作。
3.便民服务中心(负责人:黄伟)
负责协调优化营商环境事务,集中受理和办理权限内与群众、企业相关的行政许可(审批)服务、公共服务、便民服务及12345市民服务热线事项;负责代办其他各类与群众、企业相关的服务事项;加强政务服务大厅及网上服务平台建设,指导辖区村级便民服务站点建设,充分发挥综合便民服务作用。
4.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人:钟广发)
开展集镇管理、安监、环保规划建设、农业、林业、水利、畜牧水产、文化旅游等方面的日常执法活动和重大案件线索巡查工作。
三、其他机构设置
1.乡人大、政协、人民武装、纪检监察等机构按有关政策规定设置;群团组织按有关章程设置。
2.乡财政所维持不变,编制在机关编制总额内单列。
3.司法继续实行派驻体制。
4.国土资源所更名为自然资源所,加挂不动产登记工作站牌子,管理体制参照派驻机构体制管理,接受乡党委、政府统一指导和协调,日常执法活动以乡管理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