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暖社保•每周一课】居民社保+职工社保:如何衔接?以后按哪一种退休?
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yuanling.gov.cn 发布时间:2023-12-11 08:32
网友咨询:我以前在老家交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现在又参加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这种情况,社保如何衔接呢,退休之后养老待遇怎么计算呢?缴费年限可以合并吗?
屏幕前的你是不是也有这样的疑惑呢?
下面就让沅陵人社来为大家解读一下政策吧!
2014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印发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明确了“职工”养老保险和“居民”养老保险的转移衔接办法。主要内容如下:
1、适用人群
已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两种制度需办理衔接手续的人员。
2、什么时候办理转移衔接
(1)参保人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之前,可以分别(分段)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不用办理转移衔接。
(2)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按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
(3)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达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规定的领取条件时,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
3、个人账户转移合并
参保人员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或者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都将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全部转移,合并累计计算。
4、缴费年限计算
(1)参保人员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其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可合并累加计算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
(2)参保人员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其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不折算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5、重复参保处理
参保人员办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时,若在同一年度内出现重复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按月退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重复时段缴费,将重复时段相应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金额退还本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