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网上公示(食品安全监管2025年7月23日)
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yuanling.gov.cn 发布时间:2025-07-29 17:23
处罚对象 | 案件名称 | 违法主要事实 | 处罚种类和内容 | 处罚依据 | 作出处罚决定部门 | 处罚时间 | 处罚文号 | 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沅陵县荔溪乡池坪九年一贯制学校食堂 | 沅陵县荔溪乡池坪九年一贯制学校食堂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 | 当事人采购使用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用农产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原料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 | 1.没收违法所得37.8元;
2.处罚款人民币5000元。 以上罚没款共计人民币伍仟零叁拾柒元捌角(¥5037.8元),上缴国库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 | 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5年7月23日 | 沅市监罚决﹝2025﹞98号 | 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湖南省政府非税收入电子缴款通知书的缴款识别码到中国农业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没款 |
沅陵县德景园生活商店 | 沅陵县德景园生活商店销售农药残留超过标准的蔬菜案 | 当事人销售噻虫胺项目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螺丝椒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当事人未索取供货商合格证明文件,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条 | 1.警告;
2.处罚款人民币5000元; 3.没收违法所得40元。以上罚没共计人民币5040元,上缴国库 |
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 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5年7月23日 | 沅市监罚决﹝2025﹞92号 | 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湖南省政府非税收入电子缴款通知书的缴款识别码到中国农业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没款 |
信息来源: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