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3-09 09:44 信息来源:沅陵县人民政府
沅政函〔2026〕1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483号)、《湖南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规定,以及《湖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批准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适用税额标准和征收范围的通知》(湘财税〔2025〕20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县人民政府决定对我县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税额标准和征收范围进行调整,具体等级税额标准和征收范围见附件。
附件:1.沅陵县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和地段等级税额标准表
2.沅陵县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税额标准表
沅陵县人民政府
2026年2月9日
附件1:沅陵县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和地段等级税额标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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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等级 |
等级税额(元/平方米) |
调整后征收范围 |
新旧变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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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 |
8 |
辰州中街(东至凤滩电厂基地,西至县人大)、天宁路(南至尤家巷步行街南端,北至鸳鸯桥头南端)、迎宾北路(南至沅水大桥北端,北至国网沅陵县供电分公司)、文化北路(北至建设街,南至辰州中街)、文化南路北段(北至辰州中街,南至荷花街) |
按新道路、标志物 名称命名,区域不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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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级 |
6 |
迎宾南路〔北至沅水大桥南端,南至沅陵汽车站(望圣坡)〕、建设街(东至沅陵宾馆,西至龙泉路与公安路交汇处)、古城南路(北至沅陵镇政府,南至古城御景小区)、古城北路(南至沅陵县文化馆,北至枫林路口)、荷花街(东至种子公司大楼,西至沅陵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书山大道〔沅陵汽车站(望圣坡)—高速公路沅陵收费站出入口〕、黔中大道(东至书山大道,西至沅陵镇老鸦溪社区杉树溜组)、产业大道(东至书山大道,西至沅陵县标准化厂房) |
新增书山大道、 黔中大道、 产业大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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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级 |
5 |
廻龙路(北至人民医院住院部,南至水岸家苑小区南侧)、建设街(东至沅陵宾馆,西至公安路)、辰州西街(西至酉水大桥东侧,东至与虎溪路交汇处)、体育场路(北至辰州中街,南至湘西剿匪烈士纪念园南门)、胜利路(北至湘西剿匪烈士纪念园南门,南至滨江大道)、文化南路(北至荷花街,南至滨江大道),虎溪路(北至县人大,南至县档案馆)、鸳鸯街(东至鸳鸯山森林公园,西至碧水名都幼儿园)、公安路(南至辰州西街北侧,北至太平溶巷起点)、龙泉路(北至沅凤公路起点,南至建设西街与公安路交汇处) |
按新道路、标志物 名称命名,区域不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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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级 |
3 |
县城中心城区内其他未列举路段;官庄镇城镇开发边界内区域 |
根据县城规划相应扩大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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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级 |
2 |
五强溪镇、凉水井镇、七甲坪镇、筲箕湾镇、麻溪铺镇、明溪口镇等6个建制镇城镇开发边界内区域以及经省政府批准的工矿区 |
区域不变 |
附件2:沅陵县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税额标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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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段等级 |
三级 |
四级 |
五级 |
七级 |
八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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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税额(元/㎡) |
8.0 |
6.0 |
5.0 |
3.0 |
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