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县筲箕湾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筲箕湾镇2024年秋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yuanling.gov.cn 发布时间:2024-11-13 16:18
各村(社区),镇直机关单位:
《筲箕湾镇2024年秋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已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沅陵县筲箕湾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3日
筲箕湾镇2024年秋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压紧压实控辍保学各方责任,督促全镇抓好控辍保学相关工作,巩固控辍保学“双清零”工作成果,推进控辍保学由动态清零转向常态清零,实现全镇控辍保学工作的常态化、长效化,为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确保他们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切实抓好中小学‘控辍保学’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巩固脱贫成果的重大决策部署,把义务教育控辍保学作为巩固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基本方略,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确保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完成九年义务教育,促进教育公平
二、工作目标
巩固义务教育保障成果,紧盯控辍保学,严防失学辍学反复反弹新增,推进控辍保学由动态清零转向常态清零。落实“送教上门”政策,切实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三、工作职责
镇政府党政主要领导对辖区控辍保学工作负总责,统筹谋划指导督促控辍保学工作开展。实行“七包一”责任制,联乡县级领导、乡镇主要领导、联村乡镇领导、村组干部、驻村工作队、教师和结对帮扶人均作为控辍保学责任人,层层落实好控辍保学责任,避免出现瞒报、漏报现象。振兴、财政、民政、残联、公安、司法等部门要建立定期工作会商机制,发挥各行业监管督导责任。
(一)各村(社区)、各中小学对本辖区“控辍保学”负主要责任。必须加强领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搞好依法控辍,全面提高义务教育工作总体水平。各村(社区)安排专人深入社区组、户,逐村逐户排查适龄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保障情况,具体负责“控辍保学”工作。强化政府责任,大力宣传和贯彻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等教育法律法规,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把“送子女入学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的法律要求变成家长或监护人的自觉行动;建立起镇、村(社区)、村小组联动防护网络,严防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从各渠道外出打工。要积极配合做好家长、学生的思想工作,确保依法控辍工作取得实效,使“在校生留得住、辍学生劝得回”。
(二)镇“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镇“控辍保学”工作的组织实施。要积极探索、研究解决因“学困厌学”而导致辍学的有效办法,稳住“学困生”,使其学有所得;留住“易生”使其安心学习;要继续改善办学条件,为学生提供安全、舒适的学习环境,着力改善学校卫生设施和学生食宿环境,确保学生不因学校办学条件差和安全无保障而辍学。要配合区教育局强化师德教育,尊重、关心、看护学生,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困难,让学生切实感受到学校的温暖和教师的关怀,用情感感化学生、留住学生。
四、主要措施
(一)落实村(社区)责任,确保领导到位。
1.各村(社区)支书牵头。“两委”成员参与的“控辍保学”领导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定期研究“控辍保学”工作,真正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
2.坚持控辍保学责任制。建立健全各村(社区)“控辍保学”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工作目标责任制。各村(社区)委会主干是“控辍保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结合实际认真执行并进一步完善“控辍保学”相关制度。实行镇领导干部包干到村(社区)、村(社区)部包干到村小组户,村小组包干到户责任制度,确保流失适龄儿童少年返校学习。做到领导到位人员到位、执法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时间到位。
3.积极落实“以县为主”的办学管理体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完善义务教育办学条件,提升义务教育总体水平配合整合农村义务教育资源,优化学校布局,抓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为适龄儿童少年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
4.坚持依法治教。把“控辍保学”工作纳入依法治教轨道要加大义务教育执法力度,镇和村(社区)要根据《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控辍保学”相关制度,明确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的“保学”责任。民政、共青团、妇联、派出所、司法所等直属单位要积极参与,采取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对不按时入学或中途辍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发《限期入学通知书》给经督促教育仍不送子女入学的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发《行政处罚通知》,由司法部门依法强制其履行义务。依法加强对招收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务工、经商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查处,加大文化市场的管理力度和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力度禁止营业性歌舞厅、电子游戏厅、网吧等接纳少年儿童,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严肃处理,杜绝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中小学生务农、务工、经商等现象。
5.依法分类控辍控辍保学。发现外出打工的未满十六周岁辍学学生,要做好劝返复学工作,并及时向务工地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报,由各务工地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法依规查处。各地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社区社区民委员会、要依法依规对允许子女辍学打工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进行批评教育。对于因重大疾病无法按时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劝学责任人向教育部门提供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和休学申请书,学籍系统开放后及时办理休学证明;对于厌学、因贫辍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劝学责任人必须找到其本人及其监护人,采取各种措施劝返复学:对疑似辍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做好心理疏导,并做好监护人的工作,要实时跟踪动态管理。认真做好随迁子女就学工作,户籍所在地应掌握随迁子女就学情况,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即其学籍所在地)辍学的,原则上由流入地负责组织劝返;辍学后跨省流动的,原流入地应书面通知户籍所在地省份,由户籍所在地会同新流入地做好劝返复学工作。鼓励各地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实际完善运用法律手段做好劝返复学的工作举措,切实提高依法控工作水平。
6.建立问题台账销号制。要逐一落实辍学学生劝学责任人,建立乡镇、村级控辍保学台账,按照一人一策要求,全力以赴做好劝返工作。对已办理休学手续和劝返的学龄人口需派专人携佐证材料到县教育局进行登记、销号。
(二)落实部门责任,认真实施“控辍保学”工作。
1.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制。把“控辍保学”工作纳入工作总体规划,加大力度,常抓不懈。落实各学校校长包校、教师包学生制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责任到人
2.深入实际,调查研究。认真分析学生辍学原因,研究应对措施,拓宽保学渠道,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三)充分发挥学校“控辍保学”作用。
1.各学校校长是学校“控辍保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体教职员工都担负着“控辍保学”的重要责任。校长与教师要签订“控辍保学”责任状,把控辍指标完成情况作为教师工作业绩、评先选优、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
2.进一步端正办学指导思想,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进一步加强学校内部管理,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学校要引导全体教师树立素质教育的价值观、人才观和质量观,做好转化“学困生”的积极性,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以学生为主体,尊重爱护学生;大力倡导建立民主、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禁止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不断增强教师与学生的亲和力和凝聚力,努力实现“一个都不少”的目标。
3.建立健全控辍保学工作责任制。坚持小学升入初中的整体移交工作和异地就读回执制度;针对假期学生容易学的特点,有的放矢地开展教育活动;留守、单亲、监测户、已脱贫户、低保、特困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残疾等适龄儿童、少年学生作为控辍工作的重点,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建立流动适龄儿童少年就学管理制度,健全流动适龄儿童少年档案。建立教师联系学生制度,加强对“问题学生”“留守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
4.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广大教师要面向全体,因材施教分层教育,有针对性地进行心理辅导,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多关心、多鼓励,让学生体验成功的喜悦,真正使“学困生”留得住、学得好,坚决遏制学生因厌学而辍学的倾向。
5.坚持辍学情况报告制度。中小学要定期或不定期向镇政府汇报控辍工作,提出合理建议,使控辍工作常抓不懈收到实效,定期向县教育局中初教报告辍学学生情况,对学学生及时教育及时劝返。
6.全面落实困境学生关爱保障措施,提升关爱水平。困境学生是辍学的高发群体,各校要进一步完善困境学生关爱保障工作体系,落实关爱措施,严防困境学生失学、辍学。一是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学困生帮扶制度,针对困境学生的学习能力、学习方法、家庭情况和思想心理状况,加大帮扶力度,消除因学习困难而厌学、辍学的现象。二是要加强外出务工人员与留守未成年子女常联系,加强学校教师和其他监护人沟通记录,及时跟进留守儿童父母外出务工前后地址变更,学校及时记录变更信息。及时了解无故旷课留守儿童情况,落实辍学学生登记、劝返复学和书面报告制度,劝返无效的,应书面报告镇人民政府和教育局,依法采取措施劝返复学。三是要进一步完善教育资助工作机制,落实教育资助和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等惠民政策,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确保学生不因贫失学辍学。四是要加强残疾儿童关爱教育,通过入读特殊教育学校、随班就读普通中小学、送教上门等方式,解决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问题,防止适龄残疾儿童辍学。政府、各学校要对符合送教条件残疾儿童少年建立学籍,建立“一生一档”送教工作台账。送教原则上每月不少干2次,每次不少干3个学时,每学年不少干60学时。不具备学习条件的残疾儿童要严格落实评估办理免学手续。
(四)规范佐证档案材料。
对控辍保学对象实行台账管理,确保按照‘一人一档’标准完整规范地做好佐证材料的归档工作:1.对劝返复学的每个人要有入学劝学通知书、劝学记录登记表、劝返复学确认书、在校就读照片及劝学过程照片等;2.对已办理休学手续学龄人口需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休学申请表、学籍截图、休学证等;3.对走上司法程序的劝学事项需将相应资料归档;4.每月底上报控辍保学台账,
五、考核办法
对辖区内各学校、村(社区)由党委政府统一安排部署进行一月一次的控辍保学清查上报和动态调整,对村(社区)及相关部门控辍目标的考核评价工作,由镇政府在年终目标考核中进行考评检查。因工作不力,导致中小学入学率不达标和中小学在校生年辍学率超标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