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县筲箕湾镇筲箕湾社区(集镇)环境综合整治方案

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yuanling.gov.cn 发布时间:2021-12-03 11:09


为进一步改善集镇形象,提升城镇品位,努力创建整洁、优美、生态、宜居的集镇环境,按照上级要求,经筲箕湾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开展筲箕湾镇筲箕湾社区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行动。

一、工作班子

1、成立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统一负责指导、协调、调度。

总负责:宋谋斌    镇党委书记

长:张朝晖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唐 明、晏 卉、向尚福、张 欢、唐士海、袁芬、胡生炜、全 平、章盈诗

成员:镇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公安派出所、交警中队、安监站、交管站、城建所、镇食品药品质量监督管理所、筲箕湾社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章盈诗兼任办公室主任,邓建平为专干,具体负责统筹协调集镇整治专项工作,建立长效机制。

2、人员安排及职责分工

集镇农贸市场管理组

组长:章盈诗

成员:派出所1人、辅警1人、城管2人、行政综合执法大队3人。

主要职责:拆除农贸市场各通道乱搭乱建的雨篷、清除占通道经营的摊位。

集镇规范店铺经营组

组长:晏卉

成员:辅警1人,镇食品药品质量监督管理所2人,城管2人,政府值班干部2人。

主要职责:负责店外经营、占道经营、非市场区域摆摊点管控;签到门前三包承诺书;清除乱贴乱画广告纸、破旧广告牌等

集镇卫生整治组

组长:李卫星

成员:城管1人,保洁员8人。

主要职责:负责集镇环境卫生清扫,做到垃圾及时清扫,及时清运。

集镇交通管控组

组长:全平

成员:交警2人,交管站1人,辅警1人,镇值班干部2人。

主要职责:维护集镇交通秩序,禁止乱停乱放。

村组环境整治组

组长:李征国

成员:筲箕湾社区干部、保洁员、党员先锋队

主要职责:负责入组道路清扫、引导各家各户搞好房前屋后卫生。

二、实施步骤

()前期摸底及宣传发动阶段(20211026日前)

1)由筲箕湾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牵头,各小组负责组织全面开展摸底工作,收集问题,列出问题清单。

2)加强整治宣传。张贴《关于筲箕湾镇集镇环境综合整治》的通告。

()集中整治阶段(20211026日至1126)

一、整治乱停放车辆。车辆停放要规范有序,一律不得占用机动车道,人行道上一律不得停车。对违规停放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辆车主,集镇管理人员将进行劝导并指导将车辆停放到规定停车位置,停放的车辆车头应统一朝向;对不听劝导,屡教不改仍然乱停乱放以及车辆当事人不在现场的车辆将由镇派出所、交警队、城管按有关规定现场拍照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二、整治乱摆摊设点。门面商户不得出店经营,不得违规搭建、设置亭棚摊点,标牌广告等。各类车辆维修、废品收购行业必须入场、入室经营。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市场进出口通道摆摊设点,杜绝市场外溢。

三、整治乱张贴悬挂广告。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非指定位置上乱涂、乱写、乱悬挂、乱张贴广告,乱放广告牌,凡影响镇容镇貌的各类户外广告,必须自行清理、拆除或整改、修缮。

四、整治集镇环境卫生。严格“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各单位、临街居民、个体工商户,必须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并交纳一定比例卫生保洁费。时刻确保门前无裸露垃圾。严禁在道路两侧乱种乱养,不得在集镇范围内随地乱丢果皮纸屑、烟头等废弃物,不得向楼下、门窗外抛扔脏物杂物,不得向街道、人行过道(包括树窝)倾倒污水。严格按照指定地点倾倒建筑渣土和建筑装修垃圾。生活垃圾必须袋装,倒入垃圾桶内,严禁乱倒乱放。

   (四)巩固提质阶段(20211127日至1217日)

    总结集中整治阶段的问题,加大力度进行整改,巩固集镇整治的效果。  

()常态管理阶段(长期坚持)

建立健全筲箕湾镇集镇管理长效机制,依法依规进行常态化管理,确保我镇集镇整洁风貌,及落实“六无一全”要求。

三、工作要求

()提高思想认识

开展集镇环境整治行动,是加快城镇化建设的现实需要,是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是我县开展“建设四个区、打造次中心、挺进三十强”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工作内容,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压实工作责任,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坚决完成整治工作。

   ()加强整治宣传

    利用各种形式宣传集镇环境整治工作的目标任务,形成强大的舆论攻势。及时报道整治动态,宣传先进典型,曝光反面典型,让开展集镇环境整治的决策部署家喻户晓;各村(社区)要利用标语、微信群等形式大力宣传,教育群众自觉遵守集镇管理的各项规定。

   (三)加强协作配合

筲箕湾镇集镇环境整治牵涉面广、工作难度大,各部门要切实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加大力度,务求实效。各单位各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又要相互配合,做好筲箕湾社区及集镇环境整治工作。

          筲箕湾镇人民政府

2021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