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2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

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yuanling.gov.cn 发布时间:2022-03-31 15:20


沅陵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2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2022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沅陵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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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全面实施“十四五”规划的重要之年,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关键之年。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以及上级生态环境保护部门要求,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扎实做好2022年生态环境工作,提出如下工作安排。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中央、省、市、县重要会议精神和2022年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市第六次和县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大力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全力“建设四个区、打造次中心、挺进三十强”的总体目标,以降碳减污协同增效为总抓手,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统筹推进生态环境治理,突出抓好环境监测、执法体系建设,持续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创建,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协同推进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全力擦亮沅陵生态名片,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主要目标

对照“十四五”目标和上级下达的2022年指标计划,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巩固提升水环境质量,确保土壤、固废、核与辐射环境安全,实现我县生态环境质量稳步向好。

(一)空气环境质量。完成省里下达的大气指标任务,全县无重污染天气产生。

(二)水生态环境质量。国考、省考断面地表水水质达到或好于Ⅱ类断面比例达到100%;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乡镇集中式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

(三)土壤环境质量。全县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受污染耕地和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巩固提升,农业面源污染得到初步管控,农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四)主要污染物排放削减量。完成市下达给我县主要污染物排放消减量任务。

(五)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完成2022年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环保督察问题整改销号。

三、重点任务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1. 持续加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宣传。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全县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县委党校(行政学院)重要学习教育内容。抓好抓实长江经济带生态修复,继续实施“三线一单”保护,把“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2. 推动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落实落地。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十九届六中全会、中央和省经济工作会议、全国和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市第六次党代会、县第十三次党代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市委“五省边区生态文明中心城市”建设总体目标,全力推进“建设四个区、打造次中心、挺进三十强”实施,推动中央、省、市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落地。

(二)深化减污降碳,助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3. 推进碳排放碳达峰行动。统筹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工作,深入推进“碳达峰十大行动”,配合国家、省做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按湖南省要求开展重点企业碳排放核查,完成怀化市“碳达峰”研究项目。

4. 做好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积极申请低碳城市、适应气候变化城市试点项目,完成怀化市“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规划编制及怀化市“两山银行”试点工作项目,举办全国低碳日宣传活动。

5. 推动主要污染物减排。落实减排工作任务,按照省里下达的指标任务,要做好各县市区减排任务的分解和指导工作,全面完成2021年度我市重点工程减排项目累计完成主要污染物削减量目标。

(三)聚焦关键领域,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6. 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紧紧围绕空气环境质量达标成果巩固,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等标志性战役。严格落实《怀化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加强工业、燃煤、机动车和建筑施工“四大”污染源治理。以有机化工、工业涂装、印刷包装、沥青搅拌、汽车维修、橡胶塑料制品等行业为重点,积极推进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有序推进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和烧结砖瓦行业治理设施升级改造,继续推进燃煤锅炉、工业炉窑和玻璃、陶瓷、铸造、有色等行业污染深度治理。严格管控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常态化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检测及号码登记和挂牌工作,完成全县老旧机动车淘汰任务和新能源、清洁能源车辆推广应用。建立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与联防平台,构建防治立体网络,完善重污染天气涉气企业应急减排清单。加强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监督管理。完成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7. 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 推进“一江”“一水”生态修复成效巩固。切实提升我县地表水水质。巩固入河排污口整治成效,健全常态化日常巡查管理机制。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巩固“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整治成果,推进“千人以上”饮用水水源地问题整治。全力部署和推动产业园区环境污染治理。稳步推进农村城镇生活污水治理、医疗机构污水处置监管等。

8. 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扎实推进农业农村污染治理、重金属污染治理等标志性战役。按照省生态环境厅统一部署和要求开展污染地块和严格管控类耕地遥感监测监管、典型行业企业及周边土壤污染状况试点调查。加强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和涉重金属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整治,实施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源头防控行动,配合省里开展耕地土壤污染成因排查和分析。推进新一轮农村环境整治,完成30个行政村农村环境整治任务,开展农村黑臭水体常态化排查与生活污水综合治理。完成我县省级农村面源污染综合防控示范项目。持续加强矿涌水、废弃矿山、尾矿库污染治理。开展重点污染源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

9. 加强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加强重金属总量控制。以建设“无废城市”为目标,以“一废一库一品”管控为重点,持续推进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危险废物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提升全县固体废物的管理能力和水平。按照生态环境部和省厅的统一部署,开展新污染物治理工作。

10. 持续发起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按照省里下达“夏季攻势”任务清单,及时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定期调度,及时开展专项督查,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期保质完成。

(四)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11. 推进“三线一单”成果应用和评估考核。加快推进“三线一单”及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动态更新调整和宣传。抓好“三线一单”落地应用,探索“三线一单”减污降碳协同管控相关工作。加快推动做好“三线一单”与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自然保护地优化调整、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能源资源管理等相关工作的衔接。加快建立完善政府为主体、部门深度参与的“三线一单”落地实施机制,推动将“三线一单”纳入对污染防治攻坚战、绿色低碳发展、高质量发展等考核。建立“三线一单”实施情况跟踪评估机制,对“三线一单”开展、落实不力的,按规定纳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12. 严格重点行业项目环境准入。推动重点工业行业绿色转型升级,严格环境准入要求。在水泥熟料、烧结砖瓦、电解铝、电解锰、炼化等行业项目环评审批中,严格落实产能替代、压减等措施,禁止审批落后产能项目环评。严格执行“两高”行业项目环评审批原则和准入条件,推动相关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落实主要污染物区域削减、产能置换、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等措施。建立完善全市高风险类建设项目数据库。对存在较大环境风险和“邻避”问题的重大项目,强化选址选线、风险防范等要求,严格环境准入把关。持续落实《怀化市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行动计划(2021-2023年)》。

13. 全力服务重点项目建设。持续深化“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加快环评与排污许可审批机制改革,优化事项办理流程,实施环评与排污许可“两审同步”审批创新试点相关工作,提升生态环境系统审批服务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地方、重大外资项目“三本台账”环评审批服务体系,提前介入指导,对符合生态环保要求的开辟绿色通道,提高审批效率,推动重大项目科学落地。强化行政审批、技术评估、执法监管与环保督察联动机制。强化环评与排污许可法律法规宣传,加强源头防控,持续开展“进园区、进企业”“送政策、送技术、送服务上门”等便民服务活动。

(五)强力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

14. 坚决抓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扎实推进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洞庭清波”、长江经济带生态修复及其他上级交办问题整改,建立问题整改销号清单,定期调度并积极开展专项督导,严格督促按照时限要求按期保质完成整改和销号。建立健全环境信访工作机制,稳步推进生态环境领域重复信访治理和信访积案化解工作,协调推进涉环保项目“邻避”问题防范与化解工作,推动解决矿山生态修复、工业园区污染防治、危险废物和重金属污染防治、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等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15. 迎接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成立迎检工作专班,及时召开工作会议,制定完善工作方案,督促各级各部门做到分工负责,合力攻坚,齐心协力做好前期的准备工作。紧紧围绕环保督察关注的重点问题、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迅速开展全面排查,形成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清单,逐一制定整改方案,立即开展整改。

(六)统筹抓好生态保护修复

16.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的决策部署,以及《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COP15)第二阶段会议精神。加大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拯救力度。加强特有物种保护,推进生物遗传资源保护管理,严格有害生物及外来入侵物种防治。

17. 强化生态保护监管。配合省里开展“十三五”生态状况遥感评估。持续推进“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专项行动。按要求开展自然保护区保护成效评估试点及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破坏问题监管试点。

18. 深入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全面推动落实《湖南省怀化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20-2030年)》,启动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制定出台创建实施方案,明确创建指标涵盖工作任务和重点工程,逐一明确责任和牵头单位,争取各项指标逐步攻坚。积极开展第六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和新一批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创建与遴选。

(七)加强生态环境监管执法

19. 加强排污许可管理。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工作安排部署,组织开展排污许可证质量核查工作,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对全县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的工业企业进行彻底的全覆盖式“回头看”。进一步推行以排污许可制度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制度,强化排污许可的事中、事后监管力度,确保企业按证排污、相关部门依证监管,全面提升我县排污许可管理工作质量。

20. 加强生态环境执法。加强生态环境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持续开展执法大练兵活动,组织开展在线监控等系列专项执法检查行动。持续推进入河排污口、农村千人以上饮用水源排查整治工作。理顺执法工作体制机制,按照市、县两级生态环境执法的层级、范围、边界及责任主体划分,规范我县生态环境执法程序。加强执法队伍和能力建设,不断加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人员力量,组织开展执法业务能力培训,落实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完成制式服装、移动执法设备、个人防护设施、执法专用车辆等硬件设备的配置。加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推行亮证执法,实行包容审慎执法,柔性执法。

21. 加强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监督管理。全力推动城区监测站筹建,加强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加强地表水自动监测体系建设。不断健全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保障责任体系,加强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运维保障和监测数据质量管理,杜绝监测数据、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造假弄虚作假行为。

(八)切实防范化解环境风险

22. 加强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完善环境应急预案,组织开展突发水污染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加大生态环境安全培训力度。开展工业园区、垃圾填埋场等重点区域生态环境风险隐患防范监察。加强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管理,持续开展核与辐射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健全辐射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协调做好废弃放射源收储工作,强化辐射事故应急物资储备和辐射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常态化做好疫情防控环境保障工作,严格落实医疗废物、废水处理处置“两个100%”要求,配合卫健部门督促医疗机构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加强生态环境领域国家安全工作。

(九)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23. 提高环保行政管理服务水平。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深入推进权责清单标准化建设,实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化管理。深入实施环评与排污许可专项监管行动,加强环评文件技术复核和排污许可证后监管,督促指导重点污染源落实自行监测要求。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实践,做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筛查和核查办理。加强环境信用体系建设。贯彻落实《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建设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

24.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引导。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依托主流媒体报道等多渠道,广泛宣传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办好2022年六五环境日、全国低碳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等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志愿服务活动和志愿服务品牌创建工作。

(十)加强党的建设和领导

25. 加强党的建设。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强化生态环境部门政治机关属性认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更加坚定自觉地牢记初心使命、开创发展新局,推动机关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相互促进。持续开展模范机关创建,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以高质量“党建红引领生态绿”引领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26.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省、市纪委全会、县纪委全会精神,增强自我革命的自觉和担当。持续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持续加强对班子成员、股室负责人的监督,推动履行“一岗双责”。开展新入职党员、干部廉洁教育,扣好年轻干部廉洁从政“第一粒扣子”。以节前纪律教育、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为抓手,推进清廉机关建设。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持续纠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主动支持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工作。

27. 打造生态环保铁军。积极组织参加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环保大讲堂和湖南省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院学习,大力宣扬污染防治攻坚战中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及其典型事迹,不断增强生态环境系统集体荣誉感。建设高素质生态环境保护干部人才队伍,持续激发干部队伍活力。加强正向激励,深化考核指挥棒作用,加大培养选拔和轮岗交流力度,鼓励年轻干部发扬斗争精神。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引进力度,用好用足编制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