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县2026年粮食收购政策公告

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yuanling.gov.cn 发布时间:2026-09-07 11:06

为扎实做好2026年本县中晚籼稻收购工作,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现将2026年粮食收购主要政策公告如下:

一、收购原则

先检后收、优粮优价、应收尽收;定点收购、分仓储存、分类处置。

二、收购价格、时间及收购库点

1.合格储备粮收购价格:129元/百斤;

2.地方临储粮收购价格:一是食品安全指标合格但质量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稻谷123元/百斤;二是超过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稻谷121元/百斤。

3.收购时间:合格储备粮9月10日开始至储备计划收满完成止。临储粮收购9月10日开始至12月31日止。

4.收购库点:沅陵县国家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沅陵县南岸汽车站往凉水井集镇方向)。

三、合格储备粮收购质量、水分及杂质要求

1.质量标准:本地当年产新粮,国家标准三等以上(含三等),杂质≤1%,水分≤13.5%,黄粒米≤1%,出糙率≥75%,谷外糙米≤4%,整精米率≥44%,重金属指标镉≤0.2mg/㎏,互混≤5%,黄曲霉毒素B1≤10ug/kg。色泽气味正常,无掺杂使假,以陈顶新。

2.水分扣量:实际水分含量高于国家标准(13.5%)规定的稻谷,每高0.1%扣量0.12%,水分含量高于14.5%不得作为储备粮收购,低于国家标准(13.5%)规定的不进行增量。

3.杂质:两清两吹后杂质随车退皮返回。

四、地方临储粮收购

(一)食品安全指标合格但质量指标不符合国家储备粮收储标准稻谷收购

1.质量标准:本地当年产新粮,国家标准三等以下,杂质≤1%,水分≤13.5%,出糙率<75%,整精米率<44%,谷外糙米﹥4%,黄粒米≤1%,互混≤5%,重金属指标镉≤0.2mg/㎏,黄曲霉毒素B1≤10ug/kg。色泽气味正常,无掺杂使假,以陈顶新。

2.水分增扣量:以标准规定的水分限量13.5%为基础,实际水分含量每高0.5个百分点扣量0.65%,每低0.5个百分点增量0.65%;但低于2.5个百分点及以上,不再增量。高或低不足0.5个百分点的,不计增扣量。水分含量高于14.5%不得作为临储粮进行收购。

3.杂质增扣量:以标准规定的杂质限量为基础,实际杂质含量高于标准规定杂质限量的粮食,每高0.3个百分点,扣量0.3%;实际杂质含量低于标准规定杂质限量的粮食,每低 0.3个百分点,增量 0.3%。高或低不足 0.3个百分点的,不计增扣量。或执行两清两筛后杂质随车皮退回方式,不再额外扣量。

(二)超过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稻谷收购

1.质量标准:本地当年产新粮,国家标准三等以上(含三等),重金属指标镉﹥0.2mg/㎏,黄曲霉毒素B1≤30ug/kg,杂质≤1%,水分≤13.5%,出糙率≥75%,整精米率≥44%,黄粒米≤1%,谷外糙米≤4%,互混≤5%,色泽气味正常,无掺杂使假,以陈顶新。

2.水杂增扣量:与上食品安全指标合格但质量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稻谷执行一样。

五、注意事项

(一)结算:当天售粮,现场结算,网银支付。售粮者需提供身份证、银行卡、售粮溯源证明。售粮溯源证明由所在的乡镇、村(居)两级出具,证明事项须明确售粮者粮食由本乡镇所属村(居)、组范围内种植及种植数量,由乡(镇)、村(居)两级分别加盖行政公章。

(二)预约售粮:售粮农户手机微信小程序搜索并下载“湘易办”找到部门专区,选择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然后在“粮食预约收购”预约库点售粮数量。要求粮食产地需填写详细地址。

(三)储备订单:一是储备订单预约免费质量检测;二是收购补贴。实际完成储备订单合格粮数量,且送粮数量小于实际种植面积,按照亩产463公斤,折算成亩数,每亩补贴60元;三是储备订单禁止转卖、外购顶包,一旦发现,不享受订单补贴,并作为失信管理。

六、监督、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沅陵县发展和改革局0745—4266177

政策咨询电话:19918550258(文经理)

预约收购:19186761488(刘)

沅陵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