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网上公示(食品安全监管2025年10月13日)
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yuanling.gov.cn 发布时间:2025-10-20 11:42
| 处罚对象 | 案件名称 | 违法主要事实 | 处罚种类和内容 | 处罚依据 | 作出处罚决定部门 | 处罚时间 | 处罚文号 | 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 沅陵县张大厨钵子餐饮店 | 沅陵县张大厨钵子餐饮店收购、加工、销售长江干流和重点水域禁捕期间从事生产性捕捞获取的野生渔获物案 | 当事人收购、加工、销售长江干流和重点水域禁捕期间从事生产性捕捞获取的野生渔获物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 | 1.没收野生渔获物(石斑鱼、长鳍马口、沙塘鳢)0.55公斤; 2.并处货值金额十倍罚款人民币:叁佰伍拾元整(350元),上缴国库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 | 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5年10月13日 | 沅市监罚决﹝2025﹞136号 | 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湖南省政府非税收入电子缴款通知书的缴款识别码到中国农业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没款 |
信息来源: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