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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频解读:沅陵县政务服务中心关于《沅陵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起草说明

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yuanling.gov.cn 发布时间:2022-09-29 09:45

沅陵县政务服务中心关于《沅陵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1.上级有明确要求。编制全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是贯彻落实《湖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2〕34号)、《湖南省政务管理服务局关于做好市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湘政务函〔2022〕24号)、《怀化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县市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怀审改办函〔2022〕2号)部署安排和9月1日全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和网上中介超市业务培训会要求。

2.有重要现实意义。将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明晰行政许可权力边界、规范行政许可运行,为企业和群众打造更加公平高效的审批环境,对于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意义重大。

二、起草过程

(一)组织相关单位认领事项。9月7日,沅陵县召开了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工作推进会,就我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相关工作要求,组织32个县直相关单位结合实际情况认领《怀化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中实施机关涉及县、乡镇的事项,并在与相关单位多轮沟通讨论的基础上,形成《沅陵县行政许可清单(2022年版)》征求意见稿。

(二)召开会议协商沟通、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一是召开沅陵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工作协调会,参会单位就征求意见稿进行充分讨论。会后,根据各单位反馈意见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完善。二是将《沅陵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征求意见稿)》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全文公布,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其间,未收到相关意见建议。

(三)经司法行政部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通过。县司法局对提交文稿进行了合法性审查,根据司法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形成送审稿。县政务中心召集35个部门有关负责人就合法性审查通过的送审稿相关修改情况进行宣讲和再沟通,统一思想。

(四)《沅陵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以沅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实施。

三、主要内容

《沅陵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覆盖县乡二级,涉及35个部门共255项行政许可事项,包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和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

四、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依法确认行政许可事项能否在我县实施。在梳理《县清单》中的事项时,我县结合实际,不存在因为地理区位、自然禀赋等因素我县无法实施的事项。所以,除市级事权外,我县全面认领市清单公布的行政许可事项。

(二)结合实际明确主管部门。县级主管部门与市级部门保持一致,不存在上下机构设置不对应、职责不一致的情况。所以,《县清单》中的主管部门严格保持与市级相对应。对实施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事项,主管部门均明确为行业主管部门。

(三)结合实际明确具体实施机关。《县清单》中的事项均为从市级清单中梳理确认,但要根据我县机构设置情况明确、具体地填报有关实施机关名称。例如,《市清单》中“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公共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等设施审批”的实施机关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清单》中明确为“县自然资源局”。

(四)关于初审、受理环节的设定。我县编制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初审、受理环节,严格按照有关要求与《市清单》保持一致,《市清单》实施机关明确有初审、受理环节的事项均进行了编列,没有明确初审、受理的事项均未编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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