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yuanling.gov.cn 发布时间:2019-03-26 14:58
沅发改行审字[2019]5号
关于《沅陵县鸳鸯山公园改造工程(悬索桥)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沅陵县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审批<沅陵县鸳鸯山公园改造工程(悬索桥)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背景:为加快我县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改善居民文化生活水平,创造居民的友好交流和户外活动平台。同意实施沅陵县鸳鸯山公园改造工程(悬索桥)。
二、项目名称:沅陵县鸳鸯山公园改造工程(悬索桥)。
三、项目编码:2019-431222-48-01-005625。
四、建设单位:沅陵县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五、项目建设地点:沅陵县沅陵镇鸳鸯山社区。
六、项目建设期限:9个月。
七、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悬索桥设计全长130米,桥面设计宽2.66米,护栏0.16米。两头为门式框架结构锁塔锚固。
八、总投资与资金来源:总投资为500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九、批复依据:沅陵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8年6月20日)第37期、沅陵县城乡规划委员会会议纪要(2018年11月22日)第六期、沅陵县国土资源局出具了《关于沅陵县鸳鸯山公园改造工程项目用地的审查意见》,沅陵县城乡规划管理办出具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规[选]字第2017-42号)。
十、节能:原则同意相关节能措施,下阶段要按照有关要求,强化节能方案设计。
十一、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等均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实行委托公开招标,并接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
十二、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两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请据此开展工作,完善开工前的相关手续,并进一步落实资金,建设期间加强环境保护、安全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请你单位通过湖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开。
特此批复。
沅陵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3月20日
沅陵县发展和改革局行政审批股 2019年3月20日印发
(共印6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