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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母溪乡人民政府下设机构职能
作者:借母溪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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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母溪乡人民政府下设机构及职能

党政综合办公室、财政所、国土站、民政所、司法综治办、农经站、农技站、水利站、兽医站、计生办、劳力站、统计站、林业站、公共卫生管理所

党政综合办公室

负责党委、政府日常行政事务管理工作;负责各类会议的组织、综合性材料的起草,综合调研、文秘档案、信息等工作;协调机关各站所及镇内各部门、单位之间的关系;对其他办公室的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和协调;抓好人民来信来访工作。

(联系电话:4471000   主任:冯菲 )

 

财政所职责

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严格执行财政法规和财经制度;

2、负责组织和管理乡财政收入和支出;编制年度预决算,执行乡人代会批准的财政预算,对乡财力进行综合平衡;

3、负责粮食直接补贴、大型农机具补贴、良种补贴等直接面向农民的补贴性资金的核实、管理、发放;负责全乡范围内农村低保等政策规定的社会保障资金以及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的安排、核实、管理和发放;积极推行各项涉农补贴、补助一卡(折)通管理模式,提高资金运行效率和质量;

4、负责有关管理制度赋予的上级下达的扶贫、农业综合开发、农桥建设、河道清淤、农田水利建设等支农专项、农村公益项目资金的管理和监督;配合上级财政及有关部门组织项目实施及相关工作;

5、负责全乡规费、政府性基金以及乡股权收入、租金收入等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协助区国、地税部门征收有关税收;

6、负责管理乡行政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预算外资金;负责管理乡政府债务、管理乡资产;负责监管小城乡建设等资金、征地和拆迁补偿等资金;

7、负责全乡范围内各单位的会计工作,依法监管会计人员从业资格,培训会计人员;

8、负责监督全乡范围内各单位的财务活动,检查财税政策、法令和财务会计制度执行情况,对违反财经纪律的事项进行检查和处理;组织开展对公益项目的审计。

(联系电话:07454471088   所长:张生良 13874418345

计生办职责

1、主要负责宣传落实党的计划生育政策,对本乡计划生育工作做好宣传、规划、组织、管理等工作。督促乡域范围内单位和个人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抓好本乡计生对象四项手术的落实、应征款项等工作,严格做好计生奖励手续办理以及申请二孩生育和领取《独生子女证》审核工作,完成年度各项计生指标任务,搞好统计和档案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7454471001   常务副主任:杨文振 13487452367

 

劳力站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有关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2、负责辖区内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外来务工人员的就业管理与服务;

3、开发就业岗位,适时发布用工信息,协助下岗失业人员享受再就业优惠政策,帮助困难群体实现就业再就业;

4、负责辖区内农村富余劳动力、失业人员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推荐,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5、负责辖区内就业实体的审核、认证和管理,指导企业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协助企业申报职工社会保险,代办职工录用备案手续;

6、开展劳动保障事务代理;

7、负责劳动保障相关统计汇总上报工作。

(联系电话:07454471000   劳保专干:马军  13789273824

 

司法综治办职责

1、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的民事纠纷

2、承担社区矫正的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

3、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4、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5、组织开展法制宣传工作;

6、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

7、协助乡人民政府处理社会矛盾;

8、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9、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人民政府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相关工作。

联系电话:07454471000  

(综治办副主任:李学  13874418495    司法所长:李枝斌  13874468495

 

民政所职责

1 、指导村委会的组织建设 ;

2、健全救济救灾制度;

3 、建立、规范、完善、落实社会保障制度;

4 、落实优抚安置政策,做好双拥工作;

5 、做好残疾人帮扶工作;

6 、建好、管理好敬老院,做好五保工作;

7 、负责王营乡范围内区划调整、街道命名、门牌号码设置等工作。

(联系电话:07454471000    所长:张致卫  15974050122

 

农经站职责

1、贯彻执行上行文件精神,落实减轻农民负担有关政策,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

2、加强对农村财务工作的管理,切实做好村(组)财务乡级代理,加强财务监督力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3、组织开展村级财务审计,确保村组集体资金的安全和保值增值;

4、抓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

5、搞好财务、资产、收益年报与各类农经统计报表的编报工作;

6、抓好全乡村组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

7、做好有关农村、农业、农民各类来信来访调处工作;

8、做好新农村建设有关工作;

9、做好乡党委、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

(联系电话:07454471000

 

农技站职责

1、严格贯彻执行和宣传好《农技推广法》等国家有关农业方面的各项法律和方针政策;

2、努力推进农业成果转化,推动农业结构调整。通过农业新技术、新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推进农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产业率和农产品质量,保证农民增收,农业增效;

3、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农业技术人员包括农村农技人员的再教育和培训工作,全面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

4、积极配合上级农业业务主管部门搞好植物检疫、种子检验和农产品检疫等工作;

5、确保全乡农业生产的农资供应,病虫害防治及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6、做好农业机械的推广、运用,加强农机管理。

(联系电话:07454471000   站长:张久好)

 

兽医站职责

1、实施动物计划免疫;

2、开展动物疹疗;

3、开展动物疫情监测工作;

4、受区兽医卫生监督所的委托实施动物产品检疫、检验工作;

5、受区兽医卫生监督所的委托实施动物产地检疫工作;

6、畜禽养殖技术推广;

7、做好规模养殖场的监督和服务工作。

(联系电话: 07454471000     站长:邓发春  15074597166

 

水利站职责

1 、搞好水利事业和水利工程的经营管理;

2 、负责全乡水利工程和水利设施的规划、设计和技术指导;

3 、负责全乡的水土保持勘测、规划和实施工作的组织;

4 、宣传水法、组织广大群众模范遵纪守法;

5 、加强农村水利技术人员培训,做好防汛抗旱指导;

6、掌握全乡的水利实际情况,及时向上级水利部门汇报。

(联系电话: 07454471000     站长:邓发亮   13487452548

 

统计站职责

1、 组织学习宣传贯彻统计法律、法规和规章,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依法检查统计数字质量,不断提高乡村领导及基层筝计人员的统计法制意识,履行统计监督职能。  

2、 在县(市、区)统计局的领导下,准确、及时、全面地完成国家和地方统计调查任务,统一搜集、整理、汇总、管理、发布本乡乡第一、二、三产业及社会、科技.农民生活等各类统计数据。即统一向下布置各类统计报表,统一搜集、整理、管理各类数据、信息,统一审核上报和对外提供各类数据?信息。

3、 负责本乡乡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的组织协调和业务指导工作。 

4、 对乡政府各部门:企事业单位的经济活动情况进行监测,即时提供监测报告,定期向乡政府报告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为乡政府管理本乡经济和社会发展事务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

5、 负责建立和完善本乡统计网络,并保证网络的正常运行。组织指导村、村民小组和企事业单位统计人员搞好统计工作,有计划地对乡以下各级统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6、 搞好统计优质服务,发挥统计的咨询服务职能。

7、 建立健全统计台帐和统计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管统计资料。

(联系电话:07454471000    统计员:马军  13789273824

 

国土站职责

宣传贯彻上级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参与土地利用、矿产资源、地质环境保护等总体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具体实施基本农田划区定界工作,协助编制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计划,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农村居民建房用地的报批、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协助做好农用地转用、集体土地征收征用、具体建设项目供地等有关材料的组织和呈报;协助做好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防治工作;开展国土资源执法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和报告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做好国土资源信访接待,及时调处和化解矛盾;承办上级国土资源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站长:周丰友   13874459603

 

林业站职责

1、宣传与贯彻执行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等法律、法规和各项林业方针、政策。

2、协助乡镇人民政府指定林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和指导农村集体、个人开展林业生产经营活动。

3、配合里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资源调查、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和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掌握辖区内森林资源消长和野生动植物物种变化情况。

4、协助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辖林木采伐工作,配合做好林木采伐的伐区调查设计,并参与监督伐区作业和步伐验收工作。

5、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做好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

6、依法保护、管理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依法保护湿地资源。

7、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争议、查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

8、协助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辖区内的乡村林场、个体林场。

9、配合乡镇人民政府建立健全乡村护林网络,负责乡村护林队伍的管理。

10、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开展林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林业社会化服务,为林农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1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代收和协助管理各项林业行政事业性收费。

12、承担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7454471003    站长:符武生  13874571280

 

公共卫生管理所

组织实施辖区疾病预防和控制,计划免疫,传染疫情报告及管理;上报和处理异常接种反应疫情及卫生突发事件;负责辖区妇幼保健工作,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健康教育科普宣传;负责辖区医疗机构、执业人员及药品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

(所长:周玉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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