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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党委政府工作职能
作者:借母溪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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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母溪乡党委、政府工作职能

 

借母溪乡党政机构具有党委和政府两种职能,乡党委领导政府工作。主要是政治思想和方针政策的领导,干部的选拔,考核和监督,经济和行政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

乡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本行政区的行政职能。
  
一、乡党委工作职责:
 
1)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
 
2)保证监督职能。
 
3)教育和管理职能。
 
4)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职能。
 
5)负责抓好本乡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
  
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乡政府职能
    1
、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
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
、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
、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
、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
、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7、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8、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文章录入:借母溪    责任编辑:借母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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