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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蔡锦玮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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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组织部 政务公开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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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常发干[2008]3号
关于蔡锦玮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经二00八年五月二十九日沅陵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任命:
蔡锦玮同志为沅陵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陈俊龙同志为沅陵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刘玉玲同志的沅陵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金成辉同志的沅陵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王 岚同志的沅陵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谢东升同志的沅陵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蔡筱云同志的沅陵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宋久经同志的沅陵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沅陵县人大常委会
二00八年五月三十日
主题词:干部 任免 通知
主送:县人民政府及所属委、办、局,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法
院,本会各委室
抄送:县委、县政协、县人武部,县委所属部、委、办、局,乡
(镇)人民政府
沅陵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08年5月30日印发
共印12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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