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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谢勇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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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组织部 政务公开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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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政人[2008] 5 号
沅陵县人民政府
关于谢勇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县人民政府决定:
谢勇同志任县人民政府法制办主任(试用期一年);
孙太东同志任县水库移民管理局副局长;
刘建设同志任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谢绍琼同志任县农业机械化学校校长(试用期一年)。
二○○八年五月九日
主题词:人事 任免 通知
主送: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单位。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人武部办。共印120份
沅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5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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