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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吴治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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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组织部 政务公开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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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政人[2008]4号
沅陵县人民政府
关于吴治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县人民政府决定:
吴治平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县长助理(挂职);
曾兴旺同志任县水库移民管理局副局长;
谢凯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正科级);
张俊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正科级),免去其县扶贫办副主任职务;
杨青同志任县扶贫办副主任;
李小平同志任县国库集中支付核算局局长,因机构更名,原职务自然免除;
冯朝霞同志任县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李枝林同志任县公安局副局长(兼);
周孝荣同志任县公安局荔溪派出所所长;
张新红同志任县交通局副局长;
欧金奇同志任县能源办主任(正科级);
张世杰同志任县农机局副局长;
张茂华同志任县扶贫办主任科员,免去其县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务;
宋华同志任县统计局主任科员,免去其县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宋静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宋智新同志任县民政局主任科员;
龚向松同志任县民政局主任科员;
蒋彤同志任县财政局副主任科员;
黄河龙同志任县旅游外事侨务局主任科员;
彭远龙同志任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主任科员;
李发吉同志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副主任科员;
陆芷青同志任县教育局副主任科员;
文国宝同志任县工业经济局主任科员;
陈开阳同志任县林业局副主任科员;
肖米生同志任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局主任科员;
丁兴文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局主任科员;
罗彬同志任太常乡人民政府乡长助理(挂职);
免去张光珍同志县水库移民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印开贵、周美娥同志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刘昌林同志县人民政府法制办主任职务;
免去张儒金同志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张安勤同志县能源办主任职务。
二○○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人事 任免 通知
主送: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单位。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人武部办。共印150份
沅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4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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