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委干〔2008〕16号
关于印开贵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委,县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党组(党委):
经研究同意:
印开贵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正科级),免去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职务;
周美娥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正科级);
刘昌林同志任县编办主任,免去其县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谢爱莲同志县编办主任职务,为县财政局正科级干部;
周俊同志任县委统战部纪检员;
罗宏心同志任县委政法委委员、副书记(正科级),免去其县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成员职务;
尹功桂同志任县委610办副主任(正科级),免去其县委610办主任科员职务;
李枝林同志任县公安局党委委员;
免去张儒金同志县公安局党委委员职务,为县公安局正科级干部;
肖瑞明同志任县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
廖飙同志任县人民法院政工室主任;
免去丁杰同志县人民法院政工室主任职务,为县人民法院正科级干部;
田顺秋同志任县人民法院主任科员,免去其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职务;
郑志清同志任县人民法院主任科员,免去其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职务;
熊俏玲同志为县人民检察院正科级干部;
向伟同志任县人民检察院纪检组长,免去其县人民检察院政工室主任职务;
免去蔡锦玮同志县人民检察院纪检组长职务,为县人民检察院正科级干部;
张辉煌同志任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工室主任;
谢凯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正科级),免去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科员职务;
张俊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正科级),免去其县扶贫办党组成员职务;
杨青同志任县扶贫办党组成员,免去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人大联络员职务;
袁德顺同志任县农机局纪检组长;
免去张世杰同志县农机局纪检组长职务;
范群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副书记;
陶路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
田振华同志任县旅游外事侨务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免去黄河龙同志县旅游外事侨务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职务;
张潋同志任县中医男性病医院党委委员;
全帮元同志任县科学技术局纪检组长;
免去张茂华同志县科学技术局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冯朝霞同志县科学技术局纪检组长职务;
向绪仲同志任县商业总公司纪委书记;
黄清平同志任县直属机关党委委员、副书记;
向锋、刘毅同志任县直属机关党委委员;
王煊同志任沅陵镇党委委员、副书记(挂职);
禹华松同志任沅陵镇党委委员(挂职);
陈治党同志任二酉苗族乡党委委员(挂职);
李成建同志任县委副科级组织员、县直属机关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免去瞿赤兵同志县直属机关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职务;
唐方波同志任县委办公室主任科员,免去其县档案局主任科员职务;
张绍华同志任县委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陈湘玲同志任县妇联副主任科员,免去其县公安局副科级侦察员职务;
免去杨长文同志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职务,为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正科级干部;
免去张光珍同志县水库移民管理局党组成员职务,为县水库移民管理局正科级干部;
免去彭远龙同志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宋海军同志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职务,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正科级干部;
免去宋智新同志县民政局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张安勤同志县农办副主任职务,为县农办正科级干部;
免去肖米生同志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局党组副书记、成员、纪检组长职务;
免去丁兴文同志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宋华同志县统计局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张险峰同志县纪委(监察局)主任科员职务;
免去谭载森同志县史志办副主任科员职务,为县史志办正科级干部;
免去周孝荣同志县公安局副科级侦察员职务;
免去龚向松同志县广播电视局主任科员职务;
杨流顺同志为县委组织部正科级干部;
钟吉凡同志为县纪委(监察局)正科级干部;
史明华、黄胜洲、李青松同志为县委宣传部副科级干部;
胡大启、张求同志为县水库移民管理局副科级干部;
董军跃同志为县信访局副科级干部;
胡明发同志为县财政局副科级干部;
向德山同志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科级干部;
丁安民同志为县农科教办副科级干部;
刘雷湘同志为县借母溪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副科级干部;
周耀杰同志为五强溪镇副科级干部。
中共沅陵县委
2008年4月22日
主题词:干部任免 通知
中共沅陵县委办公室 2008年4月24日印发
(共印1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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