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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陵县杜绝“混会委员”,创新政协委员跟踪考核管理办法

作者:佚名    政务公开来源:中共沅陵县委统战部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7-13

 


     沅陵县为充分调动政协委员履行职责的积极主动性,增强委员责任意识,杜绝不作为“混会委员”现象发生,建立规范有序的委员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政协委员队伍建设。日前,拟定出台了《政协沅陵县委员会委员综合考核管理制度》,并经县政协十一届三次常务会议协商通过于七月始正式实施。
    一是建立政协委员履职档案。将每位政协委员任期内履行职责、建功立业、参与公益事业、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纳入档案记录,245名县政协委员全部建立了个人任职档案。
    二是建立奖励和约束机制。开展委员建功立业活动,对履行委员职责、本职岗位建功立业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县政协委员实行通报表彰和物质奖励,设优秀提案奖、建功立业奖等多个奖项。对委员履行职责、参加政协会议、反映社情民意信息、撰写提案、参加视察调研等方作出了具体规定,每年以适当方式对委员履职情况进行通报。同时,建立了教育、辞免机制,对不认真履行委员职责或严重违反政协章程和县政协决议的委员,区别不同情况,给予书面诫勉、劝辞政协委员职务处理直至撤销政协委员资格。
    三是建立优秀政协委员宣传推介机制。对履行政协职能作出突出贡献的委员,除通报表彰外,在《沅陵政协简报》、县电视台和政府网站开辟《政协委员风采》专栏,专题宣传优秀委员的先进事迹,展示工作成就,树立委员形象,并作为下一届连任政协委员的优先推荐人选,符合干部选拔任用条件的委员,则按程序积极向相关部门和县委予以推荐选用。


 

政务公开录入:杨卫红    责任编辑:杨卫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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