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吉高速和沅张公路的建设贯通,为沅陵旅游事业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县政协文史委和民族宗教法制群团委把履行政协职能与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围绕旅游开发做文章,大力加强经济调研。4月9日,城区部分专委会成员一行,重点就我县宗教文化资源开发与利用情况进行了调研。通过调研,委员们认为,我县宗教文化资源遗存丰富,但宗教文化地域特色不明显,开发利用层次不高。就如何充分利用这些资源,促进我县文化、旅游事业协调发展,各位委员提出一些意见和建议。
一、我县宗教文化基本遗存和保护利用情况
1、历史悠久,遗存丰富。据县宗教局提供的资料统计,我县登记在册的宗教文化遗存共37处,其中城区内13处,主要是佛教、道教、天主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遗存。佛教在唐朝传入我县,历经沧桑,保存至今的具有文物价值的佛教建筑、遗址仍有4处。如龙兴讲寺,由1700多年以前的唐朝中央政府下令修建,比岳麓书院还要早360多年,是我国现存最古老的佛学院之一。此外,闻名湘西的寺庙还有凤凰寺、龙泉寺、白圆寺、金华寺等。道教早在三国时期就在我县出现,直到现在仍有许多亦农亦道的“师傅”活跃在民间。我县现存的宗教建筑,有着很高的文物价值,其中列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有1处。一些开放的宗教活动场所,同时又是人文名胜景点,能够满足信众朝拜和游客观光的不同需求,在重大宗教节庆,更是吸引信众和游人的胜地。
2、内涵丰富,底蕴深厚。我县的寺观庙宇,唐、宋、元、明、清历代建筑俱存。宗教中的寺观建筑、彩绘、镌刻、雕塑等不仅有着深厚的文化底蕴,而且具有独特的艺术风格和渊源,有些是艺术珍宝,被列为全国、省、市、县级保护文物。如龙吟塔,为我省现存规模最大、保存最完整的砖木结构塔之一,具有重要历史和艺术价值。
3、宗教与许多历史人物相联系。流传下来丰富的历史史实、历史故事、历史古迹、历史传说,为研究历史、文化、哲学、艺术等提供了佐证和素材。如,龙兴讲寺建筑群有我国古代著名的哲学家、教育家、政治家、军事家、“心学”创始人王阳明的遗迹和明代四大书家之一董其昌的遗墨;凤凰寺有张学良将军和赵四小姐曾经的身影,有湘黔公路监修人张叙承以及老同盟会会员、法学博士朱雨山的墓庐;宗教街有佛教、道教、天主教、基督教、伊斯兰教五教活动场所和建筑,是震惊中外的“辰州教案”的发生地。丰富的宗教文物遗存,为我们研究、传承宗教文化的精华,提供了广泛的空间。
4、在挖掘利用宗教文化资源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效。近年来,我县在挖掘利用宗教文化资源,增进旅游文化内涵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加大了对龙兴讲寺的维修和宗教街的整理、建设力度;结合旅游开发,强化了对宗教文化的宣传,提升了我县旅游品牌在周边地区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其中凤凰山被授予湖南省风景名胜区、国家三A级旅游景区,龙兴讲寺被评为国家二A级旅游景点。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些年来,我县在开发利用宗教文化资源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有不少需要改进的地方。
1、对宗教文化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我们在调研中感到,相当一部分人缺乏对宗教和宗教文化的了解,不了解党的宗教政策,不懂得宗教文化是中华文化乃至世界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把对宗教文物的保护和修缮混同于维护迷信,把研究宗教文化混同于传播宗教思想,甚至不自觉地将宗教与迷信、邪教混为一谈,对挖掘利用宗教文化心存余悸,认识上的误区严重制约了我县对宗教文化的开发利用。
2、宗教文物资源保护不力,开发欠深入。一些重要文物保护单位,由于多头管理和部门利益协调不到位,造成管理缺位和资金浪费。如,河涨洲景区的龙吟塔,是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曾划归县有关部门开发,县财政也为此拨出了专项的开发经费,但是多少年过去了,那里现在仍然是一片破烂景象,很难引起游人兴趣,政府投入的资金无异于打了水漂。龙兴讲寺和宗教街,虽然政府也投入了大量资金用于维修建设和宣传,但是因为对其独特的宗教文化发掘研究不够,也难以成为旅游的亮点,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和效益。尤其是龙兴讲寺,有着厚重的历史文化内涵,作为历史上著名的宗教活动场所,更是没有得到很好的利用。在全国博物馆都免费开放的大趋势下,我们的个别单位还为着几个门票的蝇头小利,拖延着对龙兴讲寺宗教文化底蕴的开发与利用,以至使龙兴讲寺几次错过了进驻僧侣,恢复香火的机遇。还有,凤凰山公园在收取大门门票的同时,又在凤凰寺再收门票,无根无据,毫无道理,等等。不同部门之间的利益相争,不利于城市形象的提升和旅游事业的发展,也造成我县宗教名胜“说起来多,看起来少”,特色难以凸显。独有的宗教文化资源品牌没有打响,品牌的影响力还没有充分向旅游、服务、商业领域扩展。已开放的宗教名胜景点文化氛围不浓,缺少有关宗教历史及教规教义中道德、哲学方面知识的诠释,缺少对历史名人行迹、建筑、艺术作品、法器等的深入解读。
3、相关部门配合与合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在调研中发现,一些在风景名胜区内的宗教活动场所,挂有文化、文物、宗教、旅游等多部门的牌子,出现各个部门都在管理,但都管不好的情况,甚至为争利益不断发生矛盾;对一些宗教名胜建筑的用途认识尚不一致;宗教文化研究力量比较薄弱,特别在如何挖掘利用宗教优秀文化为当今社会发展服务方面,研究的范围还不宽,研究的层次还比较低。
三、进一步发挥宗教文化积极作用的建议
宗教文化是历史文化的基本元素,是促进文化事业和产业发展不可或缺的资源。围绕如何开发利用好宗教文化资源,提升城市文化品位、丰富城市外在形象、促进旅游事业的发展、增进对外开放和友好交流,委员们结合调研实际,提出以下建议。
1、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提高认识,服务大局。要正确理解和认识宗教,全面贯彻党的宗教政策,不能把宗教当成"高压线",避而远之,应坚持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以历史唯物主义眼光认识宗教这个在人类发展史中产生的特殊文化现象,理清宗教与迷信、宗教与邪教的区别,认识宗教对现实社会的政治服务、经济服务、社会服务功能以及局限性,加以正确引导,使其有益于社会主义道德和精神文明建设、有益于和谐社会的构建。要将民族宗教文物资源的开发作为全县一项文化工程来抓,把发展规划、建设目标、资金投入纳入政府议事日程,通过资源整合、品牌打造、亮点营造把我县拥有的宗教文化资源优势尽快转化为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现实优势。
2、配合我县城市开发,打造人文景观名牌。城市开发规划要把县城景区的宗教文物资源的维修、保护开发纳入其中,一并进行。一是加强对寺庙景区的宣传促销力度。要将凤凰寺、龙兴讲寺、龙泉寺、白圆寺以及宗教街上的其他宗教场所统一运作。采取制作图片、光碟,或编纂书籍、摄制影视剧等方式广为宣传,扩大影响。二是搞好城市配套建设,实现资源整合。尤其是文化路的修建,使本来连为一体的宗教街被一分为二,政府应该督促开发商按照审批通过的建设规划完成天傩桥的建设。三是规范宗教用品的营销。沅陵是全国卫生县城和省级文明县城,满街销售宗教用品如纸钱香烛以及看相算命等,与城市品牌极不相适应,建议把这些经营户统一迁入宗教街经营,即突出宗教街的特色,也利于城市卫生管理和文明程度的提高。
3、加强环境治理,维护宗教团体利益。沅陵的古寺古庙之所以历经数百年乃至一千多年而完好地保存到现在,宗教团体功不可没,他们的一些利益理当受到保护和尊重。因此建议取消凤凰寺的门票,并且将来龙兴讲寺一旦恢复香火,也不应该设立门票。政府或开发商的投入,可以通过协商的办法从寺庙佛事及香火费收入中逐年收回。
4、培养高素质宗教人才,发挥传承文化的主体作用。一是重点加强对各大宗教场所负责人,特别是各大宗教代表人士的培训、教育,努力提高教职人员的宗教学识和文化艺术素养,引导他们在弘扬优良传统、传承优秀文化,服务现代社会方面发挥带头作用。二是宗教部门要依法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积极推进宗教场所文化建设。可开展"模范场所创建"活动,将宗教场所内部摆设、装置的文化艺术品味、文物收藏与保护、名胜解读与展示、教职人员培训、宗教文化研究等列入考核内容,引导宗教场所挖掘和表现文化内涵。三是创造良好氛围,调动宗教界人士的积极性。政府和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落实宗教政策,尊重、关心宗教界人士,协调解决突出问题,为宗教团体的良性发展创造条件。同时,积极引导宗教场所在建设和管理上与打造"特色文化品牌"、"旅游名城"的要求相适应,为我县发展旅游业和文化产业增添和谐因素。
5、加强领导,通力合作,积极开发。一是立足全局,做好规划。政府要有开发利用宗教文化资源的总体规划和逐步实施的工作目标。可责成宗教部门牵头,规划、文化(文物)、园林、旅游等部门参加,先对宗教文化资源进行全面、系统的调查,提出利用和开发宗教文化资源的方案,经政府研究后列入城乡建设规划、历史文物保护规划和旅游资源整合发展规划。二是通力合作,打造精品。要明确宗教、文化、文物、建设部门的责任,共同参与重要宗教文化场所建设、改造。本着尊重历史又兼顾现实的原则,妥善解决历史遗留的宗教活动场所房地产问题。凡应该而且能够归还的房地产要交由宗教团体和寺庙管理。尽快理顺位于风景名胜区内的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体制,逐步实现宗教界的自主管理。政府要牵头协调宗教场所与旅游、园林、文化、房产等部门的利益关系,以做好旅游品牌为大局,将我县宗教文化与山水文化共同策划、包装、推介。三是共同参与,深化研究。要把各方面的研究人才组织起来,共同参与对我县宗教历史、宗教名人、宗教名胜的挖掘和研究,使我县的宗教文化在文化事业和旅游开发中发挥出更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沅陵县政协文史委 民族宗教法制群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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