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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母溪乡计生“两扶”对象调查工作全面铺开

作者:借母溪乡…    新闻中心来源:借母溪乡政府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8-29

 

为确保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和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的落实,确保省政府为民办实事工作的完成,按照省、市、县要求,借母溪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两扶”对象的调查工作,812召开村支部书记、主任、专干及全体乡干部参加的奖扶工作会议,具体安排布置“两扶”对象调查工作,全乡共分为五个组,进村入户认真调查,13日“两扶”调查工作全面铺开。

“两扶”对象调查工作的任务是:全面调查符合省“两扶”政策调整的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扶对象和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8月底完成2008年“两扶”对象的确认及信息录入工作。目的是:宣传实事政策,确保群众知情权,通过摸底调查建议符合政策条件的对象申报扶助,有效地落计划生育优惠政策。

让群众感受到实行计划生育的好处,借母溪乡党委、政府结合本乡实际,还出台了一系列计生优惠政策:一是凡属两女结扎户对象和独生子女户,在国家实施农村低保政策时,夫妻双方优先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享受国家低保政策,在民政经济救助上给予优先考虑。二是凡属两女结扎户对象和独生子女户,其子女(从七周岁开始)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在本乡学校就读的,凭乡政府颁发的《计划生育优惠证》免费入学;对违法生育户不予享受国家的政策性补助。三是在改水改厕、扶贫开发、沼气池建设和农村安居工程等项目上对两女结扎、独生子女及遵守计划生育户给予优先。四是加强对落实优惠政策两女结扎户的监督检查,对弄虚作假、骗取优惠政策的家庭,追回优惠证件和已享受的各项优惠资金,并处以罚款,同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五是两女结扎户或独生子女户享受各项优惠政策后,若违法生育的(含非法收养、抱养子女),追回优惠证件及所领取的优惠资金,并按《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从重处理。

责任编辑:颜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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