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3月24日召开的创建全国文明县城工作会议上,县委书记黄泽春强调:我县创建全国文明县城,树立的是形象,改善的是环境,提高的是素质,改进的是作风,受益的是群众。各级各部门一定要统一思想,凝聚力量,以务实的作风,得力的措施确保创建目标的实现。 去年年初,县委决定申报沅陵镇创建全国文明镇,6月份,中央文明委增加了全国文明县城这一序列,县委又提出创建全国文明县城。一年来,城区各单位、各部门迅速把思想统一到了县委决策和部署上来,切实加强了领导,强化了责任,狠抓了落实,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实现了年初县委预定的目标,沅陵镇被中央文明委授予第二批全国文明(村)镇,在湖南省29个被授予的国家文明(村)镇中排名第一。这份殊荣的获得,标志着我县创建全国文明县城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县委、政府决定,继续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县城工作,到2011年实现创建目标。 县委书记黄泽春就新一轮全国文明县城创建工作提出要求 县委副书记罗建章主持会议 县委书记黄泽春在讲话中对过来一段的创建工作予以了充分肯定,对2009年乃至新一轮创建工作提出了要求。他指出,创建文明城市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要求,是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市民生活质量的有效手段,是优化投资环境、增强城市竞争力的重要途径,是执政为民,造福人民的必然要求。他希望各级各部门一定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到创建全国文明县城的重大意义,不断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把创建全国文明县城作为推动全县整体工作的抓手、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载体、锻炼干部队伍的平台和构建和谐的综合指标,紧紧围绕创建标准要求,扎实有序推进创建工作。在创建中让全县市民素质和文明程度明显提高,城乡基础设施条件极大改善,环境卫生发生显著变化,城市功能日趋完善,人居环境不断优化,食品卫生得到加强,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饮食安全得到保障,城乡一体化建设成效显著,政治局面团结稳定,社会秩序和谐有序。 黄泽春在讲话中还特别强调了领导干部在创建工作中的责任意识。要求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创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肩负起各项任务。“一把手”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分管领导要对本单位、本部门的创建任务亲自抓,亲自检查督促,要把涉及本单位、本部门的创建任务层层分解,定人、定责、定标准、定进度、定时限,做到工作有计划安排、有目标要求、有奖惩办法,确保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
县委书记黄泽春就新一轮全国文明县城创建工作提出要求
县委副书记罗建章主持会议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向洪振宣布表彰决定 县委常委、宣传部长谢德明部署新一轮创建工作 大会颁奖 各相关单位向县委书记黄泽春递交创建工作责任状 本次会议由县委副书记罗建章主持。 县人大主任宋联君,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向洪振,县委常委、县政法委书记张世雄,县委常委舒由华,县委常委、宣传部长谢德明,县人武部长胡喜军,政府副县长李建国、李峰,县政协副主席蔡泽亮,县创建办主任陈章英,沅陵镇党委书记龚德铜出席会议并在主席台就坐。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向洪振宣布表彰决定
县委常委、宣传部长谢德明部署新一轮创建工作
大会颁奖 各相关单位向县委书记黄泽春递交创建工作责任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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